第1129章 借我枪花安众魂(一)(第2/4页)

“同意楼上,最为一个摇滚乐迷,我最反感的就是‘罪恶王冠’,尤其是当夏纱沫的应援们拿着灯牌和荧光棒上场的时候,我就有些恶心反胃,说他们是歌手没错,说他们是乐团我也捏着鼻子认了,可你要觉得他们是摇滚,excuse me?约翰·麦卡特尼的棺材板都要压不住了,商业化的‘罪恶王冠’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摇滚乐队!”

“楼上两位自以为自己很摇滚,实际上就是煞笔,摇滚乐的种类之多,范围之广,连专业音乐人都不见得能搞清楚,你们算个吊?如果说华夏有殿堂级的乐队非‘罪恶王冠’莫属,华夏本来喜欢摇滚的就不多,九三年出过的那一拨牛B的摇滚音乐人,现在基本都凋零殆尽,你们得知道是‘罪恶王冠’的出现,让当下的年轻人接触和认识到摇滚乐的,让他们想要学吉他,组乐队的!他们的几首摇滚作品,都属于教科书一般的存在,现在年轻人组的第一个乐队排的第一第二首歌,谁不是《Bring me to life》、《shot in the dark》呢?多少新手吉他手把弹下《龙门客栈》当作职业生涯的第一道坎,当成一个伟大的目标?你他嘛的现在跟我说因为大家都喜欢他们,所以他们就不是摇滚了?什么狗屁逻辑!”

本来好好的从猜测夏纱沫唱什么歌,一下就歪楼歪成了“罪恶王冠”到底是不是摇滚乐队这个话题上面,并且战况还愈演愈烈,就连一些小有名气的摇滚乐手和音乐人都加入进来,变成了一个辩论赛。

郝艺风也没有想到自己不过想要猜测一下夏纱沫下一首会唱什么歌曲,引来了一番关于“罪恶王冠”到底是不是摇滚乐队的争论,确实从‘罪恶王冠’的作品上去看,摇滚气质不是很浓,程晓羽非常的重视旋律,这和华夏人的听觉习惯有关,也可以说成是对商业的一种妥协。

可这并不说明程晓羽和他的乐队不摇滚。

华夏文人相轻是传统,同样在音乐人之间也是这样,尤其是玩乐队的,各个都是舍我其谁,追求特立独行的主,导致陷入了凡是流行的我就要打倒推翻的怪圈,但郝艺风还是得替程晓羽正名,因为他是目前国内最顶级的音乐人,就算是郝艺风最喜欢的‘毒药’和程晓羽对比,在创造能力上都略逊一筹。

这是郝艺风刚才听了夏纱沫今天演唱的两首歌曲所得出来的结论,程晓羽可以说把学院派的商业路子走到了最极致,只可惜的是他在严肃音乐方面的建树很少,除了一首《梁祝》以及《战争与和平》这种实验音乐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作品,有些可惜,但这并不能抹杀他对华语音乐的贡献。

郝艺风正想着自己应该写一篇长文全面总结一下程晓羽,这个时候“S站”的直播间弹幕又炸了一次,夏纱沫果然以碾压结果获得了胜利,一百名媒体专业评审有五十三位把小球投给了夏纱沫,另外有三十六位把小球投给了乔伊·库克,唱乡村的莱恩·海尔姆只获得十一个小球,遗憾出局。

最后的决赛正如郝艺风所料,夏纱沫对乔伊·库克。

说起来最后一轮的投票规则对夏纱沫来说是相当不利的,因为《美国好声音》栏目组只计算美国本土IP的下载量和投票,这将让夏纱沫损失最大的票仓,华夏和东亚地区。

另外不能忽略的是种族歧视,华夏人在美国被歧视和针对这不是什么秘密,所以无论夏纱沫最后演唱什么,能不能夺冠都不是一个能够百分之百确定的事情。

郝艺风不清楚作为幕后老板的程晓羽为什么要将规则设置的对夏纱沫不利,也许是因为《美国好声音》所宣扬的就是给歌手绝对的公平,也许是为了获得更广泛关注和更多经济利益。

可从宋雅楠转发的程晓羽的话上解读,程晓羽认为夏纱沫一定能夺冠,凭什么他这么有自信在美国人的地盘上毫无争议又心服口服的拿走这个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