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逮小狗(第2/4页)

狂化还没有结束,没有向导素,狂化哨兵只有一个归处,不可逆地疯掉,成为一件武器。

可是他控制不住,再次站起来后,像刚刚吃完了人。甚至比那些鬣狗还要可怕。

枪没有止住他快速的行动,宋捡扑向了另外一个人。

“快点儿!”玛丽已经够快了,可李韩还是觉得不够快。宋捡的气味很好追,几乎在沙漠里跑成了一条直线,朝着南边去。就在气味开始变得浓重时,几声枪响吓坏了玛丽,也吓坏了小黑。

周允听到了枪声,立刻勒紧缰绳。小黑的速度还是受到了限制,三条腿的马其实非常辛苦,因为马的体重不轻,每一步都是背负着压力。他快速跳下了马,可是又听到了枪声。

捡……周允摘下小黑脖子上挂住的背包,朝着前方狂奔。

宋捡又躲开了子弹,没有一颗能杀了他。他陷入了疯狂,尝到的血液越来越多,从舌尖的触觉尝出了他们的不同,每一个人的血都不一样。这种疯狂让他进入了哨兵的自我迷恋,迷恋武力、暴力带来的成就感,激活了哨兵天性的残暴。

他快速地扑咬,把所有拿枪的手都撅过去,咬住了手腕。血抹到了他的嘴唇上,湿润他干枯的嘴皮,牙龈充满鲜红,从牙缝间流出来。他擦着嘴,可是根本不知道在擦什么,红外视力通感已经结束了,两条蛇盘在他的腰上。

小丢没有动作,可另外一条在勒他的喉结,勒得不能再紧,几乎要让宋捡陷入昏迷。它再用这种方式阻止一个哨兵的杀戮,挽救一个陷入仇恨和暴力快感的人。

可它在最后关头还是松开了身体,以一条强壮毒蛇的肌肉来说,绞死一个成年人简直易如反掌。可是它还是松开了,因为它接收的命令是保护他,用生命保护宋捡。而不是杀死他。

脖子上的力气一下没了,宋捡再一次恢复了力量,手臂上全是青色的血管,爬满了肘内侧,甚至连手背、手指的细微血管都冒出来了。

脖子上除了勒红的那一圈,也冒出了动脉和静脉血管,像是中了毒,狰狞得朝着他的下颚缘眼神,血管末梢爬到了下巴。而宋捡张着嘴,黑着眼睛,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所有男人都倒在了地上,可帐篷里,还有人。

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了什么动静。先是野兽的狂乱,有脚步声,也有喘气声,很多很多的野兽……宋捡陷入了听力当中,其他四感暂时消失了,最先听出来的,是鬣狗群的撤退。

它们的撤退非常迅速,用叫声相互呼应,传递信息,生怕同伴速度慢了,几乎几秒就离开了这一小片人类的聚集地。它们恐慌了,是因为自己吗?因为自己的强大?宋捡继续在听力中筛选,听清四周。

不,不是,鬣狗群的目标是人类尸体,它们不会轻易离开。动物从不放弃能获取食物的机会,因为食物就是活下去的希望。

它们的撤退是迫不得已。

因为,有更具危险性的天敌,或远居食物链顶端的猎杀者出现了。宋捡继续朝着帐篷看去,控制不住地想要将里面的人揪出来。

周围是狼,是狼的叫声……他终于听到了,是荒漠狼群,好大一群狼跑来了。它们的出现,彻底震慑了鬣狗群,它们才是荒漠里真正的猎手,顶级杀手。

一刹那宋捡攥紧了拳头,听力又被瞬间放大,他听到帐篷里的人在哭泣,他甩了甩头,朝前走了一步。

“捡!”周允及时地赶到了,眼前已经是一片惨况。

地上已经躺满了人,每一个人的手都被咬伤,全部在流血,自己的小狗站在一间帐篷的外面,下巴上沾满了鲜血。

小狗狂化了,一不小心,把这些人轻轻咬了一口。

宋捡继续朝前走,这时候已经没有人能阻止哨兵的愤怒,他要杀了他们,杀了这里所有人,然后再杀,杀到自己的身体撑不下去,器官全部衰竭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