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刘红霞李传雄夫妇是从村镇里一步一步走出来的,用了三十三年,在这个家被意外摧毁前,定居城郊一隅。

李羡延续他们的生命轨迹,从小村庄到小城市,再到大城市。

前二十五年的人生里,她一直是凡尘脚下泥。

现在李羡站在空旷开阔的衣帽间里,随便取下两套衣架挂着的当季新衣。

孟恪找了个换衣凳坐下,视线坦荡荡看过来。

“你要看我换衣服吗?”李羡问。

孟恪反问:“不可以吗?”

李羡犹豫片刻,还是将衣服放到身边凳子上。她背过身,对着镜子,两手垂落,扯住袖口手腕一落,丝质睡袍顺着肩头滑落。

她勾手臂,一边接一边地将睡袍脱掉,又弯腰拾起裙摆,两手交叉,将吊带睡裙掀上来。两条腿算不上笔直,胜在骨架小,肉感纤秾合度,腿心接着蜜桃形状,内裤露出一角,她动作忽地顿住。

孟恪瞧着裙摆底下那点布料上的米老鼠,眼底划过一丝波澜,而后又是一贯的懒倦。

李羡咬牙将裙摆掀过头顶,面无表情地弯腰捡起衣服,飞快地穿上衣裙。

她照镜子,理了理凌乱的发丝,额头微微晶亮,脸颊泛红,“今天家里温度好像比平时高一点。”

“刚才陈姐说空调出了点问题,在修。”孟恪看着她,“转过来看看。”

李羡抬手抚着头发,转过身,在他直白的目光下展示衣服。

孟恪真帮她参谋起衣服,视线由上至下看得仔细,“剪裁太啰嗦,素着压不住。搭两件首饰。”

李羡看向中岛台里的首饰柜,他又说:“换那套试试。”

李羡转过身,抚头发的手终于放下,手臂酸僵。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他看着,她手脚无处安放。

背对他,她忽略他可能落过来的目光,脱衣穿衣,动作比刚才熟练得多。

这套依旧不尽如人意。

黑色高领薄毛衣,酒红色针织衫,系着腰带,显得腰细腿长,但下半身的碎花裙太跳脱累赘。

孟恪说慢慢试,有的是时间。

李羡将腰带解开,脱掉针织衫,双手交叠扯起毛衣的下摆,撩到胸脯,浑圆露出端倪,她无意间瞥见镜子里,自己出了一层薄汗的额头。

刚才擦过两次,还是一直在出汗。

“不换了,就这套吧。”她轻声细语。

孟恪正低头看手机,闻言微讶,眼皮上提,“就这套?”

李羡点头,将刚才随手放在凳子上的衣服挂回衣架。

孟恪看着她:“喜欢这套的设计,还是什么。”

“好像没什么理由......不好看吗?我不好看还是衣服不好看。”

孟恪眉头稍皱。

李羡:“我就是想穿这套。”

声音不大,斩钉截铁。

孟恪颔首,“随你。”

见没什么事了,他放下二郎腿,起身拿睡袍,准备去浴室。

“对了。”李羡回到镜前准备换衣服,想了想,还是开口。

孟恪应声停下脚步。

李羡说:“朋友有只蓝山雀,托我照顾几天,我拿回家了。”

这语气很微妙,她很少这样不带回环余地地讲话。

孟恪回头,唇角扬起,高挑的身形背着光,不晓得唇边笑容是有趣还是什么,“这是通知我?”

“告诉你一声。”李羡说,“我觉得我应该可以这么做,毕竟我是,孟太太。”

孟恪唇边弧度更大,他朝她走近了,她屏住呼吸,任他打量自己,“孟太太。”

他低声重复她的话,让她眼睫微颤。

她盯着他说话时滚动的喉结。

“你的声音天生适合说这种话。”孟恪说。

孟恪垂下眼眸,毫不掩饰地打量她,眼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刺骨。

李羡穿着黑色高领毛衣,下颌绷得紧紧的,像只独自应对风暴的小天鹅。她能看得出他眼里的兴致、兴趣,或者说某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