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3/3页)

甚至听过很多次“我爱你”。

“喜欢”和“爱”在他们口中,好像ktv里的情歌,随随便便就能拎出来唱。

它们逐渐变得廉价,变得老土,变得细碎。

它们变得轻飘飘,从口里蹦出来后就落在地上,沾了灰染了尘,成了脚边灰扑扑的石头。

遍地都是,但连捡都不想捡。

可这一刻,方珑第一次感受到,原来这句话它是会发光的。

明明是毫无实体的声音,她却能用眼睛看到,用耳朵盛住,用心脏亲吻。

真正的喜欢就是这样吗?

眼前的男人,长相算不上帅气,皮肤黑,发型不时髦,有胡茬,穿的是“菜市场衣服”,脾气差,满口脏话,洗澡只用一块香皂……

他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缺点,一点儿都不完美,可他在她眼里,比星辰还耀眼。

心跳快得要疯掉,向来能言善道的她脑子都不灵光了。

她把他扑倒在床上,埋在他颈窝,像个傻小孩,恶狠狠地威胁:“周涯,你不许再有其他妹妹!姐姐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