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尾章 归路向晨晓(1)(第2/3页)

“……都一点了你才问,早喝完了,”归晓嘟囔,“别弄得你是亲爸,我是后妈一样。”

……

“你钱包里有一张卡,”路炎晨吸了几口烟,慢悠悠地说着,“全清了,以后这卡就给你了。”

“工资卡啊?”

“嗯。”

“都给我?”

“都给你。”

“你不要零花钱?”

“我吃饭不是在基地就在家里,平时也要穿统一制服,单位有班车,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不用给我留。”

归晓咬着下唇笑:“也对。”

全副家当连带人,从明天开始就真的都归她了。

路炎晨虽然没这么说,但如此做了,还做得悄无声息,彻彻底底,没半点拖泥带水,没任何后路。难怪……他坚持要一岁之后再办婚礼,原来是早做了这打算,刚好工作了两年多,债全清了,还够办个婚宴。

“好了,交待完了,走了。”黑暗中那一点火星的亮光也熄了。

“去哪?”

“开车转转,你去睡会儿,明天的新娘子,”他笑,末了轻叹了声,低低地说,“我真没想过,还有能娶到你这天。”

她听得心头颤了颤,睫毛很快就被涌出来的眼泪打湿了。

“走了,明天来接你。”

他没再啰嗦,上车,在刺眼的车灯光和油门声中,驶离这里。

次日的婚礼超乎想象的热闹,赶火车似的被接亲,离开大院,向孟小杉家的酒楼开去。又是迎宾,又是照相,婚礼进行曲都走完了,还没来得及喘气就被人推上去。

观礼台上一站,旁边那个估计这辈子也就穿这么一回西装的男人,惯性地两指捏住领带结,扯松了些。底下有人起哄:“晨哥,这你就受不了了?想解领带入洞房了啊?”

路炎晨挑眉一笑,眯了眼去找声音源头:“你小子是不是今天不打算回去了?”

人生最得意之时,倒像回到过去,在镇上哪哪都要被叫声“晨哥”的日子。

那人忙摆手:“不敢,晨哥,这可不敢。”

众人哄笑。

孟小杉一本正经起来:“最后环节了。让新郎说几句感言,说完,大家该吃吃该喝喝,喝多了楼上包房都腾出来了,随便睡。”

她作势要将话筒递给路炎晨,却又自己收回来:“哦,对,让我再说两句。”

证婚人秦枫看不下去,咳嗽了声:“差不多可以了,要再想当主角,以后我再给你办一场结婚十周年的。”

又是一阵笑,平时见不着这两夫妻当面锣对面鼓的互呛,今天倒瞧足了。

“……老公我就多说一句,”孟小杉转脸看路炎晨,“你就说,我够不够意思?你媳妇两年前找我定的菜单,今天我一分钱没涨给你们的。路晨你说我够不够意思?”

路炎晨无奈,将话筒拿过来:“算。”

能在路晨这里讨点嘴上便宜,可是孟小杉从小就有的心愿,如此也算是圆梦了,心满意足下台。

最后,只留了路炎晨和归晓在台上。

路炎晨将话筒举起:“认识我老婆那年,她十三岁,初二,就在中学操场北面,小卖铺门口的杨树那里。当时我看到她第一个念头就是,”他去看归晓,说,“这么好看的姑娘哪里来的?”他从初中就开始混在外头,镇上稍微漂亮些的姑娘都是名声在外,可他没听说过“归晓”这个名字。

好像,她和他在平行的两个世界里,直到那年,归晓被表妹带到他面前。

他记住了她叫归晓。

归路的归,晨晓的晓。

……

就这一句开场,真是惜字如金。

底下的也都晓得路炎晨的脾气,起哄着,让俩人赶紧亲一个。

归晓还在细细研究路炎晨的那句话,他脸已经离得很近了。众目睽睽,归晓可不好意思,将头偏了偏,悄声说:“做个样子就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