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六章 上司杀手

只是变态,不是疯子。

这个有区别吗?而且变态真的比疯子好吗?

这个好的定义应该是正常,就是作为一个变态,真的比疯子正常吗?

认真想想,变态确实和疯子不一样,疯子的行为是没有逻辑的,是混乱的,而变态只是有自己的逻辑,所以确实不一样。

但是安迪,他应该还是个疯子而不是变态吧。

疯子安迪的叫法也不是一两个人叫起来的,他真的是个疯子,而不是有什么特殊嗜好的变态。

如果说安迪真的有什么变态的特征,那就是他作为上司杀手,可能是对自己的上司有独特的观念吧。

希尔特怔怔的看着安迪,然后他忍不住道:“这次,你是最高负责人对吗?”

“是的。”

安迪一脸欣慰的道:“他们终于认识到了以前犯下的错误,没有再给我指派一个上司,坦白说,让我当老大,可以省却很多很多的烦恼,少了那些蠢货的干扰,做事就方便多了。”

果然,疯子安迪能出狱对付疯狗,那当然是要让他当老大的嘛。

希尔特都知道疯子安迪的名字,那就说明安迪真的太出名了。

都说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而安迪就是这个说法的绝佳诠释。

天才是真的天才,疯子也是真的疯子。

就希尔特所知不多的情况,安迪是在毕业后成了警察,在他那个时代,安迪用了四年时间破获了三起陈年积案后,被FBI看中进了FBI,在FBI工作了大约七八年,安迪坚决要求辞职,然后他就去了国际刑警那边,但是在国际刑警那边干了不到两年,他又去了CIA。

安迪的战果极度辉煌,他在FBI的时候先负责普通的刑事案件,然后就没有他破不了的案子,在树立起神探一般的名头后,他却坚决要求调部门,于是他就被调去了FBI的情报处工作。

FBI也负责反间谍的,只负责美国国内,情报处就是专职反间谍的部门,但安迪作为一个神探,和情报工作其实不搭边,但是安迪揪出了一个在FBI卧底三十年的双面间谍。

一战成名的安迪在FBI完成了华丽转身,但他很快坚决要求辞职,于是CIA得到了他。

不知道安迪在CIA都干了什么,但他在CIA没干太久,最后终于被调到了国土安全部。

要不是安迪在国土安全部的上司连续死了三个,人们还真没把安迪和他以前的上司意外死亡联系起来。

就因为安迪的疯子症状越来越明显,他的上司意外死亡的频率太高,这才把一个非凡的大师被暴露了出来,终于有人意识到在安迪二十四年的工作经历中,死了三十一个上司。

仔细想想,安迪的直接上司竟然没一个能活下来的,全死了。

这还只是安迪的直接领导,那些地位更高的上司呢,那些同僚呢。

当有人发现了异常,发现安迪所在的部门死亡率会明显高出一大截后,人们才恍然大悟,原来安迪是个上司杀手。

稍微一调查,不,当这个疑点被发现,根本就没调查,安迪自己就承认了。

安迪只是讨厌蠢货,讨厌有人对他指手画脚,只要他觉得自己的上司碍事了,讨厌了,那么他就干掉自己的上级。

这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个上司都愚蠢,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喜欢欺压下级,很显然安迪的做法有些过度了。

安迪选择干掉每一个自己看着不顺眼的人,上司看起来有点蠢,干掉,同事看起来有点蠢,干掉。

好用是真的好用,但危险也是真的危险。

不过好消息是安迪不杀自己的手下,就算手下有点蠢也不杀,因为他觉得手下愚蠢是自己没选好人,是自己没管理好,指挥的不到位。

那么问题来了,就安迪这种人,总不能让他当一把手,这么危险,这么极端的一个疯子,当然是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