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荣辱(第2/6页)

接下来于妙妙就像是一个慈祥的长辈,絮絮地与小辈话家长、讲道理。

她说:寿多则辱。人与人的寿数是不一样的。姜太公八十辅文王,寿迄百二,他活到一百岁时也不算老。甘罗十二岁拜相,十三岁就死了,十二岁就是他临近死期了。我活到了三十九岁,不敢比太公,比起甘罗已不算活得少了,死了也不必惋惜了。

她又说:以前觉得是自己能耐,什么都能应付,现在发现自己不过是一叶浮萍。人活着看命、看运气,女人尤其如此。花姐说自己运气不错,遇到的都是好人,其实自己运气一向不差,虽也遇到了恶人,依旧遇到了好人。一旦遇到一个恶人,就能脱一层皮,实在称不上是能耐了。

原本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中。可是在黄先生相帮着选定嗣子,在嗣子下拜的那一刻,她突然觉得,一切并非如她所想。并不是自己将周围触手可及的一切都尽力掌握安排,是自己处在一团看不清面目的、不知道什么人神鬼怪的掌握中。

既然如此,又何必再赌运气呢?这运气一直都在往下的。虽说现在有了嗣子,又重振了家业,侄子不如以前可靠却又有黄先生看花姐的面子给照顾。可谁敢说接下来运气会一直这么好呢?不是不相信花姐的为人,可花姐自己也是个要托乔木的丝萝,又怎么忍心拖累花姐?

接着向祝缨解释:不是信不过三郎人品,三郎也是个年轻人,能照顾得了花姐就已经很了。豪门女婿并不好做!三郎自己也要当心的。

写到后来,于妙妙的条理就没有那么清楚了,完全是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

从信中,祝缨得知了于妙妙不选一个老实纯朴的小孩子养熟而要选朱丁旺的原因。于妙妙说,老实纯朴是个好词,但是对自己老实纯朴,对亲生父母难道就会绝情?与亲生父母恩情过厚,以后就是打不清的官司。招赘祝缨,祝缨叫她一声“娘”,抱个同姓的嗣子,人家有娘有岳母的,于妙妙算个什么呢?妾生的孩子还要给生母在家里争个位置,何况这样的族人?

朱丁旺就正好,虽然性子孤僻了些,但是同样跟亲生父母不亲。至少能保证朱丁旺不会再认回亲生父母,如此一来,于妙妙自认也就对得起过世的丈夫、儿子了。于妙妙也不担心“日后”他对自己不孝顺,她连老天的辱都不肯受了,更不会受嗣子的辱了。

她说:我为朱家撑了近二十年,对得起朱家了。我死了,他朱家以后再怎么样,可也怪不到我的头上了。我能做的都做了,比他们朱家男人做得都多。我累了,倦了。不过是拼个命气罢了,以前拼我的,现在就让朱家自己拼吧。老天要是看朱家还有余福还能存续下去,朱家自能延续。如果朱家祖上不积德,合该断绝,也不是我一人之力可以挽回的了。

“我像一块木柴,烧得热烈,火焰高涨,烧成了炭仍能煮饭,如今已烧成了灰了,就洒了吧,让风吹到天上去吧!不想再把这把灰也拿去沤肥了!”

又絮絮地对祝缨说: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我受的屈辱也够了。

既然荣辱不由己,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再活着,我的心意愈发难平。

我不知还要怎样才能畅快地活。

笔锋一转,她对祝缨说:须眉男儿,当自强。三郎不会久居人下的,高官得做、骏马得骑的时候如果还想着我、觉得我没那么可恶,路过家乡来给我烧一刀纸就好了。

她回忆了许多祝缨童年时候的事,说祝缨小时候就聪明,一听就会,她当时心里可不是滋味了。因为她的儿子大郎正经学全天的,祝缨就只能听个半天,祝缨还不能天天听课,还得出去挣钱。但是大郎常说,学得不如祝缨。她好强啊,好强了一辈子,不是很想让祝缨旁听的,最后拗不过儿子儿媳才点头的。说希望祝缨不要记恨自己当时的吝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