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艰难(第3/8页)

凡在这个范围之内的,都得遵守这个《公约》。这个范围之内也有零散的其他家的人居住,但是他们不能以“不是你们家的人,不守你们的法”来辩解。

第一条还要附上一句“誓守公约,如违誓言、天打雷劈”之类的咒语。

第一条这就算通过了。

祝缨无法凭空捏出一个《公约》来,还是得比着她背过的律条的结构来弄一个粗略的框架。朝廷修律的时候,一个总编撰带着几十上百号的学问大家修个几年都是很正常的,几个月能弄好的那叫高效或者事情并不复杂。现在这儿只有她一个通读过律,只有她和苏鸣鸾两个人识字,还能弄出个啥?

《公约》又不仅仅是律法,它的范围比律法要广得多。样样都抠得很死,让一群不识字的人全记住是不可能的,这就失去了订立《公约》的意义。所以只能是暂定个框架,细节留待以后出现了问题再做补充。

第二条,继续定一些分支的规则。

头人们还记得当初与她约定时的一些说法,比如之前头人们与祝缨约定的“双方的人犯法时归谁管”之类。

因为五县都是梧州的,所以祝缨的意思还是:“按地域。”

本以为这一项会很容易就通过,不想喜金马上说:“大人,这是说我的人只要到了别人的地方,就不归我管了的意思吗?”

祝缨听他这话的意思,是并非将五县视为整体,眼里还是只有他自己家才算是“自己人”。答道:“别县的人到你的县里犯了法,也是你管。”

喜金道:“不是这个说法!”

“那是什么说法呢?”祝缨耐心地问。

喜金指着苏鸣鸾道:“她!诱拐了我好些人!还有奴隶!”

苏鸣鸾道:“什么诱拐?!!!”

喜金道:“你敢说没有别家的人到你家去?”

苏鸣鸾道:“哪里?谁?山里的羊没有主人,到谁家吃草就算谁家的!我这里水草丰美,羊爱来,我还能白喂羊吗?当然它就归我了!”

喜金道:“人是羊吗?!那是我的人!哼,路果,难道你的人就没有跑到她那里去的?”

路果咳嗽了两声,说:“这个事,是得说明白了。以后我家的人跑到你家去,你也得还给我。”

郎锟铻道:“谁知道哪个是哪个?”

祝缨说的是花帕族,也就是锦族的话,既不用奇霞语也不用利基话。郎锟铻回答的时候就说他的利基话,苏鸣鸾一般说奇霞语,但有时候奇霞语的词汇不足,她就索性用官话来讲。郎锟铻不好说她,山雀岳父却说:“你莫说咱们听不懂的话,当着咱们的面好讲我们的坏话!”

一屋子各种话,吵得昏天黑地。

祝缨渐渐听明白了,就像她的别业有将近四百户的常住人口一样,一些人也往阿苏县那儿跑。

石头这儿税率极低,开荒几乎等于没有税,差役也不重,多数是些巡逻打更之类的活儿。这里又安全,所以人愿意过来。

阿苏县在苏鸣鸾的治理之下,粮食渐多,人不经常挨饿了,她是最早不拿人祭祀的,人命也比较安全。近几年日子越来越宽裕一些,可能在山外看来,仍然是“蛮夷”,在山里各部一比,那就是很好的了。阿苏县的人越来越服她,她一个女子也才能坐稳这个位子。

也因如此,附近一些“穷地方”“受欺压”的人就爱往阿苏县跑。苏鸣鸾也都收下了,或另立小寨,更拣其中有用的人收入大寨里使其发挥效用。

塔郎县与祝缨比其他三家也更早一点,他从中获益虽不如苏鸣鸾,但也有了一些不错的苗头,也有人往他那儿跑。不过有些有怕他把自己绑起来再送还喜金、山雀岳父,就往阿苏县跑。路果家那儿呢,就有人往郎锟铻这儿跑。

他们中的许多人,原本住的都不能说是屋子,一些奴隶干脆住羊圈,或者马棚,墙都不是四面的。有些人还住地窖。有些奴隶需要戴枷才能保证不跑,有些奴隶趁机砸了枷也要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