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六章:轻松击溃

洪武三十二年,十月初七。

来自于九边的骑兵已经开始进入西域,吐蕃地区。

来自于太孙的令旨,让傅友德派出一支千骑对狐胡国周边地区进行保护和清剿。

毕竟姐妹花,包括王后都已经是以身饲君,若是连这点事情都不关照,那就太渣了。

领到命令的是何荣。

带着千骑,何荣直接去往狐胡国。

“听说这狐胡国的公主,是极其漂亮的双生子姐妹花,现在已经得到了太孙的宠幸。”

副将笑着对何荣说道。

何荣道:“如果不是这样,咱们会被安排到这边来吗,也不知道这边有没有鞑子,自从拿到这燧发枪后,我可是手痒得很。”

“不过大将军严令私下开枪,这玩意太金贵了,我都觉得拿它来打鞑子是真浪费啊。”

“要是这边没得鞑子,咱们岂不是没法使用。”

何荣的语气有些不爽,其他人可以直接追鞑子的踪迹,自己还肩负防守任务,这就有些感觉施展不开了。

主要还是这燧发枪太有感觉了,必须要找个能用它的时候。

当然,这是太孙的令旨,他可不敢搞砸。

要是狐胡国出了事情,不管是什么原因,他的前程就等于是彻底无了。

副将道:“其实也是有办法的,咱们可以先去狐胡国,然后把步兵放在那里防守。”

“有咱们的将士去守城,那鞑子怎么可能攻得下来。”

“我们带着骑兵,就可以在周遭去寻鞑子踪迹了。”

何荣眼睛一亮:“好办法,果然是好办法,就按你说的去办。”

寻了几个当地人,何荣就让他们带着去狐胡国。

不要小看大明的辅兵,他们虽然没有甲胄,但都携带了火绳枪,火炮。

原地驻扎防御的时候,就跟个乌龟壳一样。

火绳枪现在对于大明来说打造起来非常轻松,每月产量已经上十万支了,这也是大明现在主要的火器。

相当可观的杀伤力,让如今的火绳枪已经成为了军队主流。

骑兵的冲锋在火绳枪下,根本无法造成强大的杀伤。

直接冲锋就等于是找死了。

……

第一个找到帖木儿军队在西域踪迹的是巴图。

他从金帐汉国一路跑到大明九边,穿越了大半个草原。

本身作为蒙古人,他也更加清楚帖木儿军队的情况。

实际上帖木儿的骑兵在西域也没有说要躲藏的意思,不过西域太过于辽阔,几万人在西域这么庞大的地方,当真是丝毫不起眼。

“没想到我们还有共同作战的时候,还是打的撒马尔罕的军队。”

哈斯巴根骑在马上,感叹道。

巴图笑了笑:“当初我就说过,跟着来大明没错吧,如此坚固的甲胄,强大的燧发枪,如果在草原,只能是成为它的靶子。”

“有了他们,在这草原上,我们的骑兵就是所向无敌的。”

哈斯巴根紧握手中的燧发枪,他们从小在马背上长大,而且还是族中的巴图鲁,骑在马上比走在地面还要习惯。

“没错,有了它,我们就是无敌铁骑。”

“这次让我们并肩作战,杀个痛快。”

当年,哈斯巴根放走了巴图,后来金帐汗国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动,鞑靼人反叛,巴图也无意中救下了哈斯巴根。

无处可去的哈斯巴根,自然就跟随在了巴图的身边,而后也跟着一起去了草原军事基地。

本身骑术对他们来说就是巅峰,因此在草原军事基地的表现很是突出。

其实哈斯巴根原本是有机会去争取到一个千骑长的位置,是他自己放弃了。

他要跟着自己这儿时好友巴图一同并肩作战。

很显然,现在他的期盼成了现实。

不过现在的他们,是为了大明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