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往我这边走好吗(第2/3页)

这就对了嘛,非要让我用毛毛虫让他们体会一下什么叫奇痒无比。

“我叫王大壮,他是我弟弟王大柱,我门是沧州齐县人!”

沧州齐县?

这个我知道,是沧州一个十分贫瘠又偏远的小县城,来回只有一条山道,有些偏远的村庄甚至只能靠一条索道通过。

但那个小小的县城,却渊国的重点矿长县之一,因此那里的人几乎都还算富庶,也不知道这两个家伙为什么还要上山打猎。

“你们县不是矿产很丰富吗?怎么还落到上山打猎维持生活了?”

既然他们愿意好好说话了,我立即又离得他们远远的,捏住鼻子问话。

“这种事我无可奉告。”

两个冬瓜突然就不暴躁了,沉着脸,目光警惕的看着我。

这一看就是有猫腻,不过我着急去找千重一,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会不会慌张得到处找我,甚至忤逆巡察使和太子爷。

不过要怎样让他们带路就让我犯难了,毕竟又不熟,还抢了人家的野猪王,杀了我的心都有了,哪里还有心情给我带路?

“那个那个……这位大侠,你能不能先放了我们,这肉……这肉实在是浪费了……”

那大冬瓜王大柱在我犯难的时候开了口。

我看了他们,再看看那只还算完整的野猪王,太阳已经升起来了,蚊虫也粘上了肉,再不处理,就真的浪费了,于是心生一计:“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有个要求,你们要带我去沧州的离城。”

“离城?”

两个冬瓜瞬间震惊。

“怎么?不行吗?”

“从这里去离城,得走好几十离路呢,一天一夜都未必能到!”

两人奇奇说到。

不会吧不会吧?我竟然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了?跑了一天一夜?

按照那日我们的行程距离离城只剩二十里的路了,哪怕我们在途中受到袭击,我不过是找个地方避一避,不让千重一看到而已,不至于跑这么远吧?

哎呀呀,本盟主的功夫果然没有退步,可喜可贺。

(出戏的小宁子:你这么得意合理吗?)

“我们哥俩没那么多时间陪你们耗!”

王大壮很不配合,脑袋一扭,表示说什么没有用。

我自然是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没关系,反正挣不到钱的又不是我。”

“你!你!你还有理了!”

王大壮气得脸色通红,可眼看着太阳越来越毒辣,哪怕是晨间,已是满头冒汗的热度了,王大壮憋了又憋,眼看那些还算鲜嫩的肉变成蚊虫的口粮,他最终还是一咬牙:“好,带你苏,不过我们要先处理野猪王。”

再继续提要求就过分了,毕竟我也是个节约粮食的人,铺张浪费属实不好,便也就同意他们了,掏出楼风浅的匕首,割断了他们身上的绳子。

我也十分好奇这两人要怎么处理这只野猪王,但一想到楼风浅许久都没回来,不免有些担心他,叮嘱两人等我片刻,就寻他去了。

只是这怪石嶙峋的山坡上,要找一个人还真不容易。

楼风浅也真是的,那么大个人,玩闹归玩闹,也不晓得回来,我再怎么气,本盟主这么个心地善良的人,怎么可能丢下他不管呢?

我寻着他离去的方向,一路找过去,却怎么也不见这个似女非女,又格外漂亮且让人又爱又恨的狗男人。

真不知道这荒山中他会不会迷路,反正我是快迷路了,若不是我每走一段路下意识砍一树木做标记的话。

我曾经好像没有这样走过山林……

唉,那个迷一样的十四岁之前的我啊……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呢。

不过楼风浅这个狗男人到底死哪儿去了啊!

我头疼。

太阳越升越高,天气也越来越热,我左顾右盼,离那两个猎人也越来越远,再走下去估计他们两人要逃之夭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