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那天回去的路很黑, 因为村道上并无路灯,只靠两盏车前灯破开黑暗,才七点多的光景, 给人给深夜之感。

车后座横着插入了那幅精雕细琢的植物画, 外面覆着塑料气泡垫,画框的四个角用泡沫纸仔细缠裹。

这是他们合力包起来。佣人都不在,商明宝从杂物间翻找出这些工具,由她扶着画,向斐然一层一层地缠着, 贴上胶带。他做这些很细致,慢条斯理而流畅, 而她也配合默契。打包好, 一起放进那台奔驰车。

“好像超了一点?”

“不会。”

虽然笃定不会, 但关车门时还是小心翼翼,生怕磕碰到。

他们一起做了一顿晚饭, 很难吃。

商明宝了解他的时间管理,他说给一个下午便不会多送一个夜晚,晚上多半安排了别的事情, 因此也没有作他会吃留下用晚餐的准备。五点多时,忽然福至心灵, 问:“你中饭没吃,饿吗?”

向斐然倒也不撒谎:“饿。”

因为他早饭也没吃, 除了一杯美式——假如这也算是进食的话。

商明宝跟他面面相觑半天:“家里真没留佣人……也没有外卖。”

他们开了冰箱。食材当然很多, 但超出了向斐然处理的能耐,最后找出了两片牛排, 几根芦笋,几朵口蘑和一个西红柿。

如果向博的智识是一步登天的话, 那么下厨就是他永恒挂零的功课。

商明宝坐在岛台边的高脚椅上,看着他淡定地拧开火,用金属夹将牛排娴熟翻面,还以为他有了长足的进步。直到将这块澳洲M9等级的牛排放进嘴里咀嚼半天后,她艰难下咽,懵懵的:“我记得你喜欢五分熟的。”

向斐然动作一顿,面不改色:“改了,现在喜欢全熟。”

不会下厨的人对食材的熟度往往有一种不自信,总担心东西没熟,于是最后端上来的永远是一份过熟的东西。

爱如烹鲜。

而向斐然对食物有极高的忍耐力,只要不是有毒的,都行——偶尔,微毒的也行,比如天南星科的某些果实,以及炸蒲公英。对于炸蒲公英,他认为和高端日料店的炸天妇罗没有区别。

商明宝默默地吃着,正如暑假露营时默默地吃他煮的白水面。那时也过熟了,面软得筷子一夹就断。在纽约和波士顿的那几年,他们只在西五十六街的公寓开过几次火,不是触发烟雾报警器就是黑暗得让人不忍下筷。

比较起来,这居然是向斐然较为成功的一次。

“交往六年,这是第五次吃到你做的东西。”商明宝忽地说。

向斐然睨她一眼:“难吃的东西要少吃。”

“但是我喜欢吃啊。”

“?”向斐然被她震惊到。

“我的意思是,喜欢这种一起下厨,一起吃饭的感觉。”商明宝放下刀叉,隔着大理石岛台的台面与他对望,“你做饭的时候是不是心理压力很大?”

向斐然喝了口凉水,放下玻璃杯:“自己一个人随便吃和做给你吃当然不同。”

“所以,自己一个人随便活,跟把另一个人绑进人生里的活也当然不同?”商明宝歪了下下巴。

“……”向斐然忽然察觉她谈话技巧渐长,掀眼:“哪儿学的?”

商明宝扬起唇角:“我的岁数也不是白长。”

向斐然不太想在这个话题下深入,沉沉地看了她一眼:“别吃了,等你厨师回来,让他给你做点好的。”

“你还是不婚主义吗?”商明宝把山门打开了,见出那流石滩的一方黑天。

他似乎该斩钉截铁地告诉她,他是。那么他们的问题便又绕回了起点,前路仍然鬼打墙,此刻的靠近也就显得毫无意义了。

如果他想彻底斩断彼此,这样回答无疑是最高效的方式。

但事实是,他的主义早就为她分裂,开了一扇狭窄的通道,门上写着唯姓商名明宝之人方能过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