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番外一 欠债还钱(第2/4页)

在一边看热闹的陆冬冬,尾巴僵住了。

明砚抽了抽嘴角:“他怎么念这个?”

陆鱼骄傲地说:“为了让他有写诗的能力,我给他植入了我的诗集。”

明砚一言难尽地看着那得意洋洋的家伙:“你有诗集?”

花闻远“噗嗤”笑出声。

陆鱼弹了一下将军球的脑袋说:“怎么没有,排比句也算诗的嘛。”

“……”明砚简直不敢想象,李默桥让智脑念首诗,结果他张口就是七海的神、异种的王,是什么场景。

这时候,人鱼球忽然开口说:“爸爸,你收到了两笔转账,共计一千三百万,来自——已经断绝关系的养父陆金诚。”

陆鱼皱眉,看了一眼冬冬的光屏界面。一千三百万,分两笔,一笔三百万,一笔一千万。三百万没有备注,一千万那笔备注了:

【应李默桥女士要求,将十八年专利使用费转至陆鱼账户。】

看来,是李默桥跟陆家的官司打完了,陆家如数奉还了讹诈陆鱼的三百万。另外那一千万,是当时李默桥说要向陆家追索的专利费。也不知道怎么算的,凑了个整。

陆鱼抬眼看向明砚。

明砚摸摸他的脸,说:“你自己决定。”

沉默片刻,陆鱼干脆地将陆冬冬凑近裴禾,把那一千万转到了这台属于李默桥的智脑里,对诗人球说:“麻烦你转告李默桥,该是我的,我拿走了;不该是我的,我一分钱不会要。”

裴禾眨眨眼,说:“好的,我会转达的。”

陆鱼把裴禾智脑盘抠出来,跟气球体一起打包,明天邮寄到M国去给李默桥,就算交货了。

明砚把放到一边的糖葫芦重新塞给他:“快吃吧,一会儿化了。”

陆鱼舔了下酸酸甜甜的糖葫芦,亲了明砚一口:“我没事,不过这倒是提醒了我,F国那边的事,也该结束了。”

明日表业的大秀成功之后,陆鱼就找了国际律师,着手索要七重海版权费的事。前期工作进行了这么久,是时候收网了。

明砚当年跟RZ签的设计师合约,虽然显失公平,但很难推翻。RZ这么多年来都这么跟新人签约,就是有恃无恐,找准了法律漏洞。

它签的,不是3年后不再支付设计师费,而是设计师自愿以每年1元的授权费给RZ永久使用。在明砚辞职的时候,这笔100元的授权费就打到了他的卡上。

想要用这个合同为切入点打官司,很难。但陆鱼索要的不是设计师费,而是他的小说版权费。

RZ作为老牌奢侈品,有着独有的僵化和傲慢。他们根本没有仔细研究设计师的创意来源,到现在还在用明砚当初给的那一版设计概念阐述。

【当夜空出现蓝月,天地骤变,汪洋化为七片海域。光明落入深海,蓝色亦有七彩。】

第一句是《鱼王》里灵气复苏天地初变时的场景,陆鱼书中的原句。这句子,印在七重海的宣传海报上,印在每一条手链盒子里的小卡上。

陆鱼以此向RZ追索版权使用费,要求每售卖一条七重海,给予售价20%的赔偿。

设计侵权这种事其实很常见,RZ也熟悉得很,辩称他们不知情。

“根据合同,这个侵权损失应当由设计师赔偿。”RZ的律师得意地拿出设计师合同,鼻孔几乎仰到天上去。与所有的委托创作协议一样,规定了作品如果出现抄袭、侵权等问题,责任由设计师本人承担。

如果在其他国家,这个官司到这里就结束了,无法继续索赔。但这是版权保护严苛的F国,F国的知识产权法典里有一条很特殊的权利——回收权。①

对于作家来说,只要反悔就可以收回对出版公司的授权,赔偿相应损失即可;对于时尚设计类的,则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而目前的状况,就属于可以收回授权的情形。

因为RZ给的授权费过于低廉,设计师无力偿还索赔,只能收回授权停止RZ的售卖,以保护自己,避免破产。而按照最高赔偿限额,也只需要赔偿三倍剩余年限的授权费,也就是不到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