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五月(第4/12页)

不了解他的人可能认为他是个爱管闲事的“无事忙”,在对他了解不深的人看来,他不过是个热心的老好人,知道他所参与的活动的人会以为他很洒脱,只有熟知他的人才知道,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始终困扰着他,使他实际上很沉重,很孤独,很多时候他都感到力不从心,疲惫不堪。

他曾经给我讲过这样一件事:他们厂里的一个工人,有三个孩子,夫妇两人每月只挣五十多块钱,冬天一家人吃白菜和咸菜,夏天买撮堆儿的黄瓜,他平时经常接济他们。一次过年,他给了那个人二十块钱,过年之后,他看到这个工人穿了一件新衣服,心里很不是滋味,忍不住对他说:“钱是给孩子改善生活的,如果你买二十块钱肉,一顿都吃了我也没意见,需要我还可以想办法,不是给你买衣服的。”没过几天,那人死活把钱还给了他。告诉我时,这件事已过了很多年,但他的情绪仍然非常激动,他说:“你不知道当时我多恨我自己,我恨不得打自己几个耳光。他也是个人,别人能穿新衣服为什么他就不能?就因为他穷;他也是个男人,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他为什么没权力决定自己能不能穿一件新衣服?就因为钱是别人的,钱是我的;就因为我还拿得出二十块钱,我就有资格教训他,伤他的自尊,我成了什么人了!可你不知道他的三个孩子多惨……”他讲这一切时丝毫没有一点委屈,一点抱怨,不知为什么我当时觉得这有点像蒙太尼里似的忏悔。

我流泪了,我为他难过,但我无话可说,他确实错了,我找不出安慰他的理由。我懂得他看到孩子时的感受,但我仍然无法为他辩护,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好心办坏事或好心没好报,他陷入了一种善良与另一种善良不能兼顾的悖论之中,为此我更加为他难过。我相信,如果他有很多钱,不,不用很多,只要他还能拿得出,就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但是他不能,他真的不能。一九七九年,他为自己的亲弟弟办理回京的手续时对方一再索要好处,最后一次,他去车站为其送行,对方又提出要求,大有满足不了就会前功尽弃的架势,他从手腕上摘下手表递上去,为自己拿得出一件还算值钱的东西而庆幸。

最能说明他这个人的是在我出现之前一次没有结果的恋爱。她离了婚,本人在外地的一个工厂工作,北京只有一个年迈的母亲帮她抚养着幼小的女儿,“文革”中一个黑五类兼有海外关系的家庭面临这样的境遇其艰难是可想而知的。在她没有调回北京之前,他几年如一日地每周去给老人提水、搬煤,以后又为她调动四处奔走。我不能确切地说他们之间是同情还是爱情,是由同情导致爱情还是由爱情而产生同情,但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这种选择需要有足够的勇气,他曾经把这比喻成背十字架。最终他们没能结合不是因为他对那样一个十字架不堪承受,而是因为他的母亲出于传统观念不同意他娶一个结过婚而且有了孩子的女人,他太爱他的母亲,不愿意伤害母亲,其结果是自己背负双重的十字架却谁也没有被成全。母亲为他大龄不娶操碎了心,他与她苦恋多年最终分手至死未见,三刃刀刺伤了三个人的心窝,以后又一度成为我们关系中的阴影。一个爱情故事的开始是浪漫的,结局却又免不了平庸,希望把一切都做得好到极致,结果却总是不如人意。

当矛盾的双方都是朋友,他又必须做出是非判断的时候;当明明是社会的不公,他不得不违心地劝说别人委曲求全的时候;当他所爱的人由于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走向极端的时候;当一个人因为境遇的悲惨而沉沦而堕落的时候——在是非与善恶的天平上寻求到的平衡,顷刻又在本能和现实的天平上倾斜了。——在劝说别人的时候,被压抑的首先是他自己;在安慰别人的时候,受伤害的也首先是他自己。这种强烈的内心冲突,形成了极大的性格反差——坚强与软弱,情感与理性,苛刻与宽容,自闭与开放,悲观与乐观,现代与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