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3/9页)

这件事让我意识到——除了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做之外——母亲非常在意精神上的进取。没有什么能比我看完一本书或是要新书看时更能让她高兴。那时每个人都告诉我,我的母亲是他们所认识的最聪明的人。我对此深信不疑。在我当时认识的人当中,她毫无疑问是最聪明的。

在我青少年时期所在的俄亥俄州西部,我们学会了去重视忠诚、荣誉和强硬。我5岁时就“光荣”地被人打破了鼻子,6岁时就被人揍得眼圈发黑。每次这种打架都是因为有人侮辱我母亲。关于母亲的笑话是绝不被允许的,而如果有人胆敢拿我外祖母开玩笑的话,他就得尝尝我那幼小的拳头所能造成的最严重的惩戒。阿嬷和阿公让我明白了关于打架的基本原则:决不能先动手;如果有人先动手的话,就战到最后;尽管决不能先动手,但如果有人侮辱你的家人的话则另当别论。最后这一条原则虽然没有明说,但是非常明显。

琳赛曾有个叫德瑞克的男友,这可能是她第一个男朋友,但是他俩交往没多久就分手了。作为一个13岁的小女孩,她那极度的伤心只有她那个年纪的孩子才会有。于是有天,当看到德瑞克从我家房子前走过时,我决定和他对抗。他比我大5岁,还比我重25磅,但我在被他轻易推倒之后又站起来向他扑去。当我第三次扑向他时,他失去了耐心,狠狠地把我揍得屁滚尿流。我跑到了阿嬷家去得到些急救护理,哭得稀里哗啦的,还流了点血。

关于打架,正如其他很多事情一样,阿嬷通过经验来教导我。她的手碰到我身上的时候没有一次是惩罚性的——她这种反对打孩子的做法肯定是来自她自己的惨痛经历——但是当我问她脑袋上挨一拳是什么样的感觉时,她向我展示了一遍。她的手上的肉轻快地碰到了我的脸颊。“这下的感觉没那么糟吧?”我的答案是肯定的。被人打脸远没有我曾想象的那么可怕。这也是阿嬷关于打架最重要的原则之一:除非对方特别能打,否则脸上挨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的。宁可脸上挨一拳,也不要丢掉打出自己的一击的机会。阿嬷的第二条诀窍就是侧身站着,左肩朝向对手,双手举起来,因为“这样你作为一个目标就小多了”。她的第三个诀窍就是打人的时候要用到全身的力量,尤其是臀部。阿嬷告诉我,只有很少的人明白,在打人的时候只靠拳头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虽然阿嬷告诫我不要先动手,我们之间不言而喻的荣誉准则很容易让其他人来替你先动手。如果你真的想和某个人干上一架,你只需要用脏话侮辱他的母亲就可以了。有人跟你说了一连串的侮辱之后,如果你溜掉了,在那些“乡下人”眼中那就意味着你丢掉了自己的荣誉和自尊,甚至连朋友们都不再理你了。回到家,你也不敢和家里人提起你在外面给他们丢人了。

不知道为什么,几年过后,阿嬷关于打架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在三年级的时候,有次我在赛跑中输了,面对胜者的奚落,我只能想到一种应对方式。如果不是旁边暗藏着的阿嬷及时介入,我和那小子之间肯定又要上演一场校园全武行。她严厉地问我是不是忘记了她说的,即正当的打架只能是防御性的。我不知如何回答,几年前对于那条事关荣誉的没有明说的打架原则她可是认可的。“有次我和别人打架,你可是说我做得不错。”我跟她说。“好吧,那时我错了。你不能打架,除非是万不得已的时候。”这事儿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阿嬷可是从不承认错误的。

又过了一年,我发现我们班的恶霸总是针对一位受害者,一个我很少跟他说话的怪小孩。因为我之前在打架上的“辉煌战绩”,我基本上没挨过欺负。而像大多数孩子一样,只要那个恶霸不欺负我,我也就知足了。可是有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了他对他的受害者说的一些话,当时我有一种为这个可怜的孩子出头的强烈冲动。我觉得那个受害者太可怜了,他看起来被那个恶霸莫大地伤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