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2/5页)

其实,是更重要。

有趣的是,现在他才想到这一点——这一件也牵涉到孩子。

“喂?”贾克斯对着手机说。“拉尔夫。”

“怎么样了,小子?”贾克斯很想知道这个皮包骨的小法老现在是不是正倚在什么东西上,“你收到我们朋友的消息吗?”他指的是德莱尔·马歇尔。

“是的。”

“涂鸦王的事情搞定了?”贾克斯问。

“是。”

“好。那我们现在进行到哪儿了?”

“嗯,我找到你要的东西了,老兄。是——”

“别说。”谈到可用于控告的证据时,手机简直是魔鬼的发明。他告诉那个男人一百一十六街的一个十字路口。“十分钟。”

贾克斯挂了电话,向街上走去。街上有两个穿着长外袍的妇女,戴着做工精致的教堂帽子,手里拿着已经磨损的《圣经》,她们一看到他,连忙让路让他通过。他完全不理会她们脸上不安的表情。

贾克斯抽着烟,一拐一拐地走着,他受过枪伤,不是故意要学黑道人物才这样走路的。他吸进空气,因为回到家而情绪高昂。哈莱姆……看看周围的店铺、餐厅和街上的小贩。你可以在这里买到任何东西:西非洲编织的布、埃及T字形饰品,博尔加【注】的篮子、面具和旗帜,还有镶了框子的剪影,里面的人都站在非洲国民族议会前面。还有海报:有马尔科姆·X【注】、马丁·路德·金、蒂娜、图帕克、碧昂丝、克里斯·洛克、奥尼尔……还有很多杰姆·马斯特·杰伊的照片。这个聪明慷慨的Run-DMC乐队说唱巨星,几年前在皇后区自己的录音室里,被一个混蛋枪杀。

【注】:博尔加(Bolga),加纳著名的手工艺品中心。

【注】:马尔科姆·X(Malcolm X,1925-1965),美国民权运动中的重要人物。

贾克斯凭记忆左右察看。他注视着另一个角落。嗯,这里,现在是快餐店了,这是他第一次犯罪的地方,当时他十五岁,那次的犯罪让他走上了臭名昭著的不归路。因为他抢的不是酒、香烟、珠宝或现金,而是从一个五金行抢了一箱“可丽龙”喷漆。在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里,他用这些漆在曼哈顿和布朗克斯区到处留下了“Jax157”【注】的涂鸦,因此犯下了盗窃、非法侵入和毁坏财产等多项罪名。

【注】:Jax即为“贾克斯”。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贾克斯将他的标签印在上千个不同的物体表面:人行天桥、桥梁、高架铁路、墙壁、告示牌、店铺、城市公共汽车、私人大巴、办公大楼——他甚至在洛克菲勒中心也涂了,就在金色雕塑的旁边,随即就被两名牛一样的保安按倒,用辣椒剂和棍子好好教训了一通。

年轻的阿朗佐·杰克逊只要有五分钟独处的时间和一处光滑的表面,“Jax157”的标签就会出现。

这个父母离异的孩子挣扎着想混到高中毕业,但他讨厌一切正常的工作,不断惹麻烦,最后发现自己喜欢当个写手(涂鸦者都是“写手”,而不是“艺术家”——凯斯·哈宁【注】、苏荷的画廊,还有广告公司都是这么告诉大家的)【注】。他和本地一群家伙们混了一段时间,但有一天,他改变了主意。那天,他们正在一百四十街一带闲荡,忽然有几个人开车飞驰而过,砰、砰、砰,站在他身旁的吉米·斯通太阳穴上出现了两个洞,还没有倒在地上就死去了。这一切可能只是为了一小包毒品,或者,根本什么原因都没有。

【注】:凯斯·哈宁(Keith Haring,1958-1990),美国著名的涂鸦大师。

【注】:大家最认同的说法是,涂鸦(graffiti)一九六六年起源于美国的费城和宾夕法尼亚州。开始时,涂鸦没有一幅作品的概念,只是简单地写标记(tag)等,这些涂鸦者的“标记”除了自己的绰号,还有自家门牌号码之类。七十年代,越来越多的涂鸦者开始在字形、效果等方面钻研。到八十年代,他们在汽车、火车等不同的表面上做涂鸦,墙不再是唯一的介质了。真正意义上的涂鸦者大多数与帮派无关,他们是来自底层的穷人。为了和帮派的“贴标签者”以及头脑简单的涂鸦者划清界限,他们把自己称为“写手”(writer),而不是“画家”(pai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