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3/10页)

“想什么呢?”林森试探性地打破沉默,我好半天才回过神他是问我话,强撑起一个笑脸,“追忆似水年华。”

“追你个大头鬼。”今天一大早起,小乔就看不惯我这副蔫相了,抢话道,“敢不敢跟姐去蹦极,那才叫追忆。听说第一次玩那个会有濒死感,让你的回忆像走马灯,一下全跑出来了,当然,还有尿。”

被树叶过滤后的零星光斑随着夏风摆动,不时晃进我的眼中。我回味着小乔耍的嘴皮子,还是笑了,我想,这种时候应该要笑。

那天我真的去蹦极了,因为我想感受下什么叫濒死感。可惜我没再忆起往事,也没有尿出来,我只是无依无靠地不断下坠着,直到胸口被剧烈的窒息包围,然后又被一道力量狠狠拽上去,就像被拽出深陷的泥潭。世界在那一刻温柔而缓慢地颠倒着,一切都变得恍若隔世。

恍然间,有人似乎从背后轻轻抱住了我,她的下巴枕在我肩上,声音透过嗖嗖的风声微弱地飘进我耳里:卫寻,我真的好爱你……

眼泪夺眶而出后,我分不清楚它在往上飘还是往下坠。

晚上回到家后我整个人彻底松懈了。

那晚我没开灯,窝在公寓黑暗的大厅中一瓶接一瓶地喝酒,直到昏昏沉沉地睡去。醒来时头疼欲裂,浑身无力得像给人揍过一顿。

我摇摇晃晃地起床,拖着残破腐朽的身体去了阳台,天空尽头只剩一点垂死挣扎的夕阳余晖,很快就要被夜幕的血盆大口吞没,尚来不及华灯初上的城市寂寥而落寞,像迟暮老人沧桑的脸庞。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睡了一天一夜。

回到漱洗间,拿起牙刷直接塞进嘴里,这才想起,并没有人为我事先挤好牙膏,也没有人为我放洗澡水,没人为我烫平衬衫,没人问我晚饭吃什么,没人为我安排明天要做的有意义的小事,没人吻我,没人拥抱我,没人呼唤我,什么都没有。

顷刻间,心如淬火。

人真贱啊,非得挨到不再拥有时,才能明白什么叫真正的失去。就算你不想明白,生活也很乐意反复提醒你这点。刷牙的时候,吃饭的时候,打电话的时候,坐地铁的时候,所有那些稀松平常却又猝不及防的时候,它突然闪现,在你胸口狠狠插上一刀,再扬长而去,留你在原地,痛得无法呼吸。

门铃响了,我回过神。

门外站着的是刘凯希,他的变化大到让我惊讶,感觉他的脸胖了些,确切说是浮肿,双眼里全是血丝,面色干黄,满脸的胡茬。如果不是身上那件巴宝莉衬衫还能让人看出一点高端品质,他完全跟工地上三十几岁的落魄搬运工人无异。他应该也被我颓废的模样吓到了,我们用诧异的眼神交汇了几秒,彼此无言,空气中泛着让人感伤的惺惺相惜。

“我能进屋吗?”他声音干涩地问了句。

“进来吧。”我点点头,弯腰给他去鞋柜拿出一双拖鞋,他像是没看到,直接精神恍惚地走进来。

我们并排坐在沙发上,白天打量这个不算大的客厅,才发现它真是脏乱得惨不忍睹,然而比起井井有条一览无遗的干净,脏乱反让我更有安全感。

我故意打开电视机,把声音开到足够充塞每一寸空间。

刘凯希显然是想找我来诉苦的,却发现我并不比他好多少。不知情的他犹豫着,还是开口问道:“苏荷呢?最近好像没怎么见到她了。”

光是那两个字,就足够让我胸口处的器官全部错位一次,我大口呼吸,好一阵子才缓过劲来。

“不知道,别问了。”我摇着头,几乎在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