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塾(第2/2页)

第五,把合格的私塾立案,并换上私立初等小学堂的牌子,规定其毕业生享有与官立小学堂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经过这次改良,近代私塾的发展出现生机,很多私塾变为私立小学,塾师水平也有了一定提高。但限于人力、财力,近代私塾的改革是不彻底的,直到新中国成立,私塾在我国农村依然大量存在。比如,在偏僻落后的皖南地区,刚解放时,全区有私塾3768所,相当于正规小学总数的两倍以上,塾生45327万人,相当于小学生人数的1/3,塾师3768人,相当于小学教师总数的3/5.私塾的长期存在,与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停滞不前相适应,私塾简易省钱,一师一屋,便于深入到经济文化落后、交通不便的地区,满足了当地儿童受教育的需要。由于私塾具有这样的特点,又不限定入学年龄、修业年限,所以很容易植根基层、润物无声,它在国家没有足够的财力、人力全面普及初等教育的情况下,默默无闻地承担起了普及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从这种意义上说,私塾所进行的普及教育的工作是应该载入史册的。

(张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