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的佩戴(第2/2页)

戒指:古代就有各式各样的形状和质料,用戒指充当婚嫁信物,古已有之。不过戒指一开始并不是将之看作是定情的信物,最初的戴戒指是一种禁忌,《柳南随笔》中说:“妇人以金银为介指,见于《五经要义》,即指环也。又相传古者妇人月经与娠则带,否则去之。今人常带在手,为饰手之物,殊昧戒止之义。”也就是说人们已经不知道戒指是为了“戒止”,这也是风俗转变所常见的例子,形式保存下来了,但内容和意义已经变了。

护指:护指原为保护长指甲而做,后来用途发生了变化,妇女佩戴用金银宝石精工镶嵌的护指作为手部的一种装饰。

(干春松 李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