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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作者以为“仙根”(vocation)这个说法很值得注意。有些人自己承认与四大门有亲统上的关系,有的人本是仙家“童儿”(侍者)临凡到世界上来,这种说法或者是一种图腾主义的“遗留”也说不定。

总而言之,四大门信仰与香头制度已然有了悠久的历史,短短的一年实地研究绝不能得其详尽,而有待于将来的努力,来充分开发这块园地。

第二个问题是,四大门信仰与香头制度在社区中的功能是什么?

从各方面看,仙家乃是农民道德理想的结晶。一个人许愿之后必须还愿,这样的信念深入在人们的心中,成为社会信用的一个强制力量,必须要言而有信,方能得到社会的同情,一个忘恩负义的人终归是要受到大家的遗弃。同样,贪婪自私的人也要受到处罚。香头若是只顾图利的话,仙家便要弃之而去,他死后也要受到惩罚。剥削旁人的金钱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虽然如此,但是也不必牺牲自己而纯为他人福利着想,互惠的原则方是合乎中庸之道。凡夫对于仙家有所奉献,仙家对于凡夫有所救济,这是礼尚往来的道理。

仙家又是尊卑礼教的维护者。仙家中的阶级不平等犹如凡人社会中的不平等,依照能力的大小而分出尊卑阶级。然而这种尊卑的关系是合作的,而不是敌对的。每个人各安其位,各尽其所应尽的责任,卑下的须要听命于位尊的,这样来使社会得到完整持续的力量。

四大门信仰乃是农民从日常生活经验当中所归纳出来的唯实法则,处处与农民道德标准相合。它不是由几个人所创出来的理论道德,如同儒家的规范法则,仅仅是备人取法而已,实际上往往是行不通的。

杜尔干曾说过:“宗教是社会的反映。”人类之中有各种不同的品质,仙家社会也是如此。若是将这些不同的品质用同一个标准来使之就范,那么,这个标准就是“理”。所谓“以理服人”,就是此意。一个仙家闹“祟惑”,便会有另一个更强有力的仙家来作调停,多方面劝喻开导使闹祟的仙家与被崇的人之间成立某种条件,而不立时用武力来压制弱小的,因为“人神一理”,仙家也要讲理,武力仅是“理”的后盾而已。

以上所谈的乃是四大门概念对于农民行为模式的影响,现在不妨从香头制度来着眼。

香头是农民生活的指导者,其任务是综合的。对于企业的指示、婚姻问题的解决,并且在许多方面对于农民的疑难都予以一条解决的途径。在农民生活上发生了障疑时,香头便会对他们发生作用。香头不仅用仙家的力量来鼓励一个受到困难的人,而且提供了一些切实的办法,这些办法又与农民的道德信条不相背驰。香头会指示一个穷苦的人利用时机得到贵人相助,而从不告诉他如何偷盗以维护生活,或是告诉人任何不经过婚姻方式而与异性发生关系的妙法。

此外,香头还有调整经济关系的任务。“助善”可以看做带有均衡贫富动机的一种活动,富有的农家可以多助香资,“朝顶”时助车,募化布施的时候多奉献一些,贫寒的农家量力而为,以“助人善”代替“助财善”,这两种善举的价值是不分高下的。

另外一重要之点,香头还是社会关系的核心。在“朝顶”礼与“善会”举行之际,由于神圣的目的,将多少的社区成员召集一堂。这些人虽然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但是在这样富于宗教的场合之中,使阶层的壁垒暂时消除,进入一个调适的状态。大家共同分享圣餐,在这机会可以相互交换意见。站在宗教的立场来讲,每个信徒都是处于平等的关系。在“朝顶”的历程之中,团体精神(esprit de corps)更得以充分表现,这个典礼依靠着多数人的分工合作。从奉献与分享两个事实中,可以寻出责任观念的迫力和食物分配的原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