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以貌取人 APPEARANCE COUNTS(第2/14页)
不光是数量上的四倍,还是四倍的可见度。炫耀肥胖是贫民的又一标志,目的似乎意在向较高阶层进行最大程度的美学冒犯,从而达到某种形式的报复。英国旅行家乔纳森·拉班在明尼苏达州商品交易会上,有幸目睹了一个似乎是精心、刻意展现的肥胖奇观:
这些农业家庭……是从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饿着肚子来到美国的移民的后代……一代又一代,这些家庭的成员慢慢吃成了美国人。如今他们全都身材相仿:同样宽大的臀部、同样的大肚腩、同样的火鸡式松垂下巴和抹香鲸似的躯干、同样看不见脖子。女人们勉强挤进粉红色弹力裤里,男人们则从格子衬衫和涤纶便裤的每一条缝和每一个纽扣之间鼓凸出来。
拉班继续谈道,似乎唯恐自己不够惹眼,这些男人还戴着便帽让我们去注意他们后脖颈上的赘肉,似乎专门要跟“幸福就是做祖父母”的老话作对,越老反而越蠢了。拉班发现自己简直被美国的肥胖状况迷住了,他居然弄出一张美国的肥胖人口地图。根据这张地图,最肥胖的人们都居住在移民后代集中的地区,这些移民一直对“先辈的饥饿记忆犹新”。另一方面,“1776年以前在北美建州的几个地区,居民脂肪厚度方面的数据最低,居民的腰围则按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的规律递增。美国的赘肉之都大约坐落于明尼苏达、艾奥瓦、南达科他和北达科他三角地带的某处。”
我们用不着跟着拉班到处观察,就能确信这个国家存在一种精英外貌:它要求女人要瘦,发型是十八或二十年前的式样(最有格调的妇女终生梳着她们读大学时喜爱的发式),穿极合体的服装,鞋和提包价格昂贵但很低调,珠宝饰物极少。她们佩戴丝巾——这立即就表明了等级身份,因为丝巾除了体现等级之外别无他用。男人应该消瘦,完全不佩戴珠宝,无香烟盒,头发长短适中,决不染发;染发是中产阶级和上层贫民的标志,里根总统的这一做法就是明证。他们也决不戴假发,假发只限于贫民阶层。(上层和中层贫民称假发为“小毯子”、“垫子”或“桌垫”,下层贫民则称之为“toops”。)对时兴、惹眼物品和多余之物的拒绝,成就了男人和女人的精英外貌。既然肥胖既惹眼又多余,上层阶级便拒斥肥胖。麦克尔·科尔达在他的《成功!》一书中一语中的,他发现“瘦很昂贵”。
【衣着】上层人士对多余之物的拒绝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服装上追求“最少化”。相反,多层穿戴是必需的。艾莉森·卢里④在《服饰的语言》(The Language of Clothes,1981年)中认为,“大体上,一个人穿的衣服层次越多,他或她的社会地位就越高。”她还说“近年来多层服装的流行,可能像有时声称的那样,与能源短缺有关⑤,但这也是显示家中衣橱庞大的好办法。”
中上阶层女士几乎无一例外地身着灰色法兰绒裙、斯图亚特格子花呢裙,或卡其色裙、藏青色卡迪根式开襟毛线衣(有时是缆绳花样的针织衫)、彼得·潘式衣领的白衬衫、平跟鞋,最好再用无边平顶帽罩住头发。气温低时,就披上蓝色上衣,有公事在身则改穿灰色法兰绒外套。但无论什么衣服,最理想的颜色是真正的藏青色。多层混穿屡见不鲜,低调则是共同的倾向。必不可少的饰物是一种装饰着手工刺绣花边的眼镜盒。(这可是一个重要的等级标志:手工刺绣表明女主人每天拥有数小时闲暇来从事这种手艺——对贫民阶层来说这是不敢想象的。)如果一位妇女为家人和朋友做许多刺绣活,她很可能属于中上阶层。但如果她在织完一件毛衣后还缝上一个小标牌,写着“格特鲁德·威莉丝手制”,那她一定是位中产阶级妇女;如果标牌上写的是“格特鲁德·威莉丝编织艺术”,那她无疑是位上层贫民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