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个令都不会,还想吃酒席?快打出去!【酒令】(第5/5页)
“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恭默处七分!谁进门以来还没说过话?罚酒罚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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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拓展阅读,酒筹文辞录如下:
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说)乎。上客五分。
巧言令色,鲜矣人(仁)。自饮五分。
爱众,而亲人(仁)。劝意到。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请人伴十分。
君子不重则不威。劝官高处十分。
恭近于礼,远耻辱也。放。
敏于事而慎于言。放。
贫儿(而)无[谄],富儿(而)无娇(骄)。任劝两人。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官上高处十分。
管仲之器小哉。放。
择不处人(仁),焉得智(知)。上下各五分。
未曾(不能)以礼让为国乎。好争令处五分。
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恭默处七分。
朋友数斯疏矣。劝主人五分。
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自饮十分。
闻一[以]知十。劝玉烛录事五分。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律事五分。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请许两人伴。
乘肥马,衣轻裘。衣服鲜好处十分。
与尔邻里乡党乎。上下各七分。
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劝大户十分。
一箪食,一瓢饮。自酌五分。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上主人五分。
择其善者而从之。大器四十分。
苟有过,人必知之。新放盏处五分。
不在其位,不谋其正(政)。录事五分。
学而(如)不及,犹恐失之。自饮七分。
子罕言利与命与人(仁)。放。
吾少也贱,固(故)多能鄙事。录事十分。
瞻之在前,忽然(焉)在后。来迟处五分。
君子居之。何漏(陋)之有。自饮十分。
后生可畏,少年处五分。
食不[厌]精。劝主人五分。
唯酒无量不及乱。大户十分。
夫人不言,言必有中。任劝意到。
(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在坐劝十分。
出门如见大宾。劝主人五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放。
死生有命,宝贵在天。自饮十分。
四海之内,皆为兄弟(皆兄弟也)。任劝十分。
驷不及舌。多语处十分。
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错)手足。觥录事五分。
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劝意到。
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放。
陈力就烈(列),不能者止。放。
割鸡焉用牛刀。劝律录事七分。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在座各劝十分。
恶居下流而讪上者。末座两人各十分。
〔与阮氏《十三经注疏》本有所出入,( )内字则据阮本所改,[ ]内字则据阮本补入缺字。〕
本篇主要参考资料&深度了解推荐:
王昆吾.唐代酒令艺术——关于敦煌舞谱、早期文人词及其文化背景的研究.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5
季国平.从“论语玉烛”说到唐人酒令.扬州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4)
注6:出自牛僧孺《玄怪录》。
注7:这套唐代酒器于1982年元旦在江苏省丹徒县丁卯桥附近出土,被列为国宝级文物,现藏于镇江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