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第4/4页)

这番话足以证明她完全赞成这门婚姻;伊丽莎白心喜的是,幸亏母亲这些得意忘形的话只有她一个人听见。不久她便走出房来。可是她走到自己房间里还没有三分钟,母亲又赶来了。

母亲大声叫道:“我的心肝,我脑子里再也想不到旁的东西了!一年有一万镑的收入,可能还要多!简直阔得像个皇亲国戚!而且还有特许结婚证[2]——你当然要用特许结婚证结婚的。可是,我的宝贝,告诉我,达西先生爱吃什么菜,让我明天准备起来。”

这句话不是个好兆头,看来她母亲明天又要在那位先生面前出丑:伊丽莎白心想,现在虽然已经十拿九稳地获得了他的热爱,而且也得到了家里人的同意,恐怕还是难免节外生枝。好在事出意料,第二天的情形非常好,这完全是多亏班纳特太太对她这位未来的女婿极其敬畏,简直不敢跟他说话,只是尽量向他献些殷勤,或者是恭维一下他的高谈阔论。

伊丽莎白看到父亲也尽心竭力地跟他亲近,觉得很满意;班纳特先生不久又对她说,他愈来愈器重达西了。

他说:“三个女婿都使我非常得意,或许韦翰是我最宠爱的一个;可是我想,你的丈夫也会像吉英的丈夫一样讨我喜欢。”


[1] 按英国自14世纪刚刚发明针时,极其宝贵,售针仅限于1月1日及1月2日两天。用针者仅限于富人。故通常结婚时,夫家均给予妻子一笔款项作为购针之用,谓之针线钱。“针线钱”这一名词今日在英国仍甚普遍,多指贵夫人用以购买奢侈品之钱,或丈夫给予妻女的零用钱。

[2] 按英国从前的法律,结婚多用结婚通告,由牧师在礼拜天做早祷时,读完了第二遍《圣经》经文以后,便当众宣布,连续宣布三个礼拜,如男女一方有未成年的,家长或保护人出来反对,结婚通告就不生效。如需提早结婚,则不用通告,而用特许结婚证,特许结婚证只有大主教或主教始有权颁发,凡请求颁给特许结婚证者,男女双方必须有一方在所在地教区居住十五日以上,并得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