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楚国称霸(第7/35页)

以此为始,齐鲁两国迅速进入一个新的蜜月期。当然,这种蜜月关系并不对等,就像冷战时期老大哥和小弟弟的关系一般不对等。有大量史实为证。

同年夏天,鲁国大夫季孙行父带着大量财礼访问齐国,请求安排齐鲁两国元首会晤,希望通过会晤这种形式,齐国正式确认鲁宣公政权的合法性——毕竟是通过“弑君”上台的,心里总想着寻求外交承认。

齐惠公收了鲁国人的贿赂,倒也不含糊,很快与鲁宣公在平州见面,承认了鲁宣公的诸侯地位。受宠若惊的鲁宣公回国之后,马上又安排公子遂再次访问齐国,专程对齐惠公表示感谢。不过,感谢不是一句话,要拿出实际的东西才行。同年六月,齐国人正式接收了鲁国的济西土地。说句题外话,以土地换承认,是从古至今对自身的合法性没信心的统治者惯用的手段。

公元前605年,今山东省境内的两个小国,郯国与莒国发生外交纠纷。自认为已经获得国际承认的鲁宣公配合齐惠公,想以大国的身份平息小国的纠纷,要求郯莒两国举行谈判,和平解决纷争。没想到,莒国人拒绝了调解。鲁宣公恼羞成怒,派兵进攻莒国,夺取了向城。对此,《左传》冷冷地评价说:“非礼也!”理由是,调停诸侯之间的矛盾,当以礼为之,而不能以乱为之。动用武力就是以乱冶乱,不可能达到解决矛盾、共享太平的目的。其实,鲁宣公并非不知道这些大道理,可是为了在齐惠公面前效犬马之劳,非礼就非礼吧。

公元前604年春天,鲁宣公又主动跑到齐国去朝觐齐惠公。这一去就呆了好几个月,直到夏天才回到鲁国。之所以住那么久,不是因为齐惠公好客,而是因为齐国的世袭贵族高固看中了鲁国的公主叔姬,要求齐惠公将鲁宣公强行留下来,商讨高固迎娶叔姬的事宜。

前面说过,国、高二氏世代为齐国的上卿,最早是周天子派到齐国去监管齐侯的贵族,身份非常显贵。可是,高固再显贵,也不过是卿一级的人物,和诸侯不能平起平坐。在等级观念相当强大的春秋时期,诸侯之女如果嫁给邻国的卿大夫,是相当没面子的事。鲁宣公很难答应齐国人这一无礼的要求。没关系,那就乖乖呆在齐国吧,不打你也不骂你,只要你坐坐冷板凳就行。到了夏天,鲁宣公终于投降,接受了高固的求婚,才被解除软禁,回到鲁国。

同年秋天,高固兴高采烈地来到鲁国,迎娶了他的新媳妇叔姬。高固这样做,倒是符合当时的婚礼习俗:诸侯娶老婆,派卿出境迎亲;卿大夫娶老婆,就得自己亲自出马了。三个月后,抱得美人归的高固又带着老婆回娘家行“反马”之礼。

所谓反马,也叫返马。春秋时期,卿大夫娶妻,女方乘坐娘家的车马到夫家来。成婚之后三个月,夫家将车留下,而将马送回其娘家,就是反马。据介绍,留车是新媳妇表示谦逊,不敢自认为必定能够得到夫家欢心而长久居住,一旦发生休妻事件,则将乘此车回娘家;而反马则是夫家接受新人,表示不至于发生休妻之事。

公元前602年,鲁宣公跟从齐惠公,带兵讨伐山东的莱国。莱国是小国,从地理位置上看,莱国位于齐国之东,而鲁国在齐国之西,莱鲁两国根本不搭界,也没有产生任何外交上的不愉快。因此,鲁国讨伐莱国,完全是为齐国效力。《春秋》记载:“(鲁)公会齐侯伐莱。”《左传》解释,之所以用“会”这个字,是因为齐鲁两国在这件事上没有共同利益。但凡出兵,如果有共同利益,就应该用“及”字,没有共同利益则用“会”。

由此可见,虽然有叔姬下嫁高固之辱,鲁宣公在齐惠公鞍前马后效力,仍然是积极得很,不敢有丝毫懈怠。鲁宣公这样委曲求全,对于加强齐鲁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保障鲁国的安全,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他忽略了一个重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