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肆 第三章 吉野号(第7/8页)

对此,李鸿章也只能表示无语并且作罢,虽然他怎么也想不明白翁师傅为何不在拒修铁路之前先把全国的农田给毁了——大清要吃饭,这洋人又岂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类似李鸿章要钱翁同龢打死也不给的情况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要钱,不给,要命,拿你自己的去。

之所以不给钱,是因为翁师傅跟李中堂有仇,家仇。

这还要从几十年前闹太平天国那会儿开始说起了,话说翁同龢他爹叫翁心存,还有个哥哥叫翁同书,翁心存是一代大儒,当过咸丰帝的老师,而翁同书在洪秀全闹腾的时候担任安徽巡抚,以上是背景。

当时安徽的省会在安庆,太平军攻来的时候,无能抵挡的翁同书不得已弃城逃走,跑到了定远,数月后,太平军攻定远,这哥们儿又逃到了寿州,接着,连寿州都没能守住,又弃了逃到别处,就这样,堂堂安徽巡抚几乎没怎么抵抗就差不多把整个安徽给弄丢了。

这种行为彻底惹毛了当时正负责对太平天国作战的战场总指挥曾国藩,他是恨得牙根都在疼,好几次都提笔想参翁同书一本,但好几次拿了笔却又放了下来,因为翁同书是翁心存的儿子,这一本要参得不好,非但翁同书安然无恙,反而曾国藩本人还会得罪整个翁家,以后指不定会给自己添多少麻烦。

而且,曾国藩明白,自己在文章方面并不擅长骂人吐槽,纵然是写了,也未必有太大的杀伤力。

可要不参他吧,这哥们儿做的事情又实在是天理不容。

正在曾文正公左右为难之际,一个人站了出来,主动请缨表示放着我来。

提笔龙飞凤舞一番之后,一篇杀伤力罕见的经典奇文就此出炉了,文章字不多,六百余,但却句句切中要害,摆事实讲道理之间思路清晰有条不紊,既算准了朝廷会照顾翁家的这一心态又痛陈翁同书不除不足以平众怒。

闲着没事儿给曾国藩捉刀写这文章的,不是别个,正是李鸿章。

奏章呈上去之后,朝廷果然震动,但仍是考虑到翁心存乃帝师,只判了翁同书一个斩监侯,也就是死缓。

而老头子翁心存一听儿子当了死囚,本来就年纪大了身子骨不好,又急火攻心,愣没熬过去,在同治元年(1862),两眼一翻吹灯拔蜡了。

朝廷一看这事儿,觉得也怪不好意思的,于是又减了翁同书一等罪,只定为充军,于翁心存死的同年,将其发配伊犁。

还是当年,翁同书的儿子翁曾源高中状元——P.S. 这小子患有羊角风。显然,是皇恩的浩荡,朝廷的照顾。

平心而论,翁家这事儿,朝廷真的是开了天恩,太平天国那会儿丢城失地的大有人在,比他翁同书官高爵厚的也为数不少,但只要是干犯了天条,别说巡抚,哪怕总督,该杀的杀该关的关基本没有手软的,更别说什么让你死罪变死缓,死缓变充军还给你那羊角风儿子送个状元,听都没听说过。

所以朝廷可以说是待翁家不薄,而且翁同龢又确实是死罪,你翁同龢本不该再去恨这个恨那个,可他还偏偏就不干,偏偏就恨上了李鸿章,因为在翁同龢的逻辑里,李鸿章上奏朝廷参翁同书是导致他哥充军他爹翘辫子的罪魁祸首,至于安徽巡抚丢了安徽本身就该千刀万剐这茬儿,他貌似是从来都没想过。

既然恨上了,那就要报复,报复的手段前面说了,要造铁路,不给钱;要买军舰,不给钱;要买炮弹,还是不给钱,总之是利用自己的职权竭尽全力地向李鸿章开炮。

说句老实话,翁同龢这种人其实是我比较不待见的类型,有本事下了朝之后朝阳门外带上你的家丁跟李鸿章约架去,在国家大事上报家仇雪私恨的算什么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