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个蒙难的新闻记者(第2/4页)

全国哗然。

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清政府最终拒绝在条约上签字。

《中俄密约》部分内容

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最终成功被阻止了,但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

1903年7月19日晚,沈荩在北京寓所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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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沈荩的,是一个叫吴士钊的人。

吴士钊举人出身,从翰林院被弹劾下来,当时和沈荩一起寄居在刘鹗府中(就是写《老残游记》的那一位)。沈荩把吴士钊引为知己,把自己做过的事情,包括带领起义的过去,都说给吴士钊听了。但吴士钊并没把沈荩当知己,而是把他当作了自己官复原职的筹码。

被逮捕后,沈荩自知难逃一死,没有任何掩饰,把自己做过的事一一都说了,并留下了四首绝命诗。

慈禧确实是准备杀沈荩的。但沈荩被捕的那一个月,恰逢农历六月。按清代惯例,一般夏月不执行死刑,要放到秋天。另一方面,那个月正好也是光绪皇帝的生日,皇帝生日的“万寿月”也是要停刑的。

但慈禧认为沈荩“罪大恶极”,必须立即正法。那怎么办?索性就“杖毙”。所谓“杖毙”,就是用棍子打死。

沈荩被行刑的那一天,其实是很血腥的:为了讨好慈禧,刑部专门制作了一块大木板用于“杖毙”。但据《大公报》报道,“打至二百余下,血肉飞裂”,“骨已如粉”,沈荩一声不吭,却仍没有咽气。

最后,是沈荩自己开了口:“怎么还不打死我?勒死我吧!”

最后,沈荩是被人用绳子勒死的,死时只有31岁。

后来有个叫王照的人,也被关进了监狱,待的就是一年前沈荩待过的牢房。他后来这样回忆:“粉墙有黑紫晕迹,高至四五尺,沈血所溅也。”

处死沈荩,慈禧认为只不过是小菜一碟。但出乎她意料的是,一场轩然大波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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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先是详细报道了沈荩受苦刑而死的新闻,随后一石激起千层浪。

《字林西报》随后跟进,发表《北京政府之暴行》,批评:“北京政府今出现一残酷不可言之政……其狠心残忍,为历来刑法正义中所稀有。”

《国民日日报》发表《沈荩死刑之暗昧》,哀叹:“生命之至贱者未有如中国人者也。”

《万国公报》则评论:“凡国不自重其国,而虐待本国人民,以快其一朝之意,此乃野蛮种类之所为,文明之国必羞为之伍者。且其人既安心而行之,则已无可劝戒,惟永远不与之平等而已。”

《大公报》随后还报道了外国公使们对此事的看法:“杖毙沈荩一案,驻京西人皆极着意。某国公使近向人云,视中政府近日所为,颇有将兴大狱之景象。又云,中政府既重提旧案,拿办新党,吾西人亦可再将庚子未办之祸首再行严办数名云云。”

《法国新闻报》附和:“沈荩之死,西人闻之皆胆寒。”

香港《中国日报》总结:“沈君之死,鬼神为之号泣,志士为之饮血,各国公使为之震动,中西报纸为之传扬。是君虽死之日,犹生之年。”

杀一个小小记者,居然引来“友邦惊诧”,这是慈禧万万没有料到的。所以她后来在接见各国公使夫人的时候,也表示自己挺后悔的,还面谕群臣,要求不能“株连良善,致离人心”。

可惜已经晚了。沈荩被杖毙一案,革命党人在他们自己的媒体上发出了最强烈的怒吼。

章太炎在《浙江潮》上发表诗作《狱中沈禹希见杀》:“不见沈生久,江湖知隐沦。萧萧悲壮士,今在易京门。魑魅羞争焰,文章总断魂。中阴当待我,南北几新坟。”

慈禧原本准备“杀鸡儆猴”,却引起了全国人民对统治者的又一波反弹浪潮,这是她始料未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