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驱逐使节(第2/2页)

“这只是一纸命令。上面虽写着会商事件,但究竟是何事件却没明写出来。是通商问题,还是渔业事件?未免太含混不清了。而且,要用电报一一请示总理衙门,这能算作全权吗?”

陆奥宗光看了敕谕之后,低声命令随员:“把那个拿来。”他设想了各种情况,做了多手准备。他又继续说下去:“日方全权大臣的权限同中方全权大臣的权限不相同,就不能开始谈判。只凭口头说明,是不能作为日后的证据的。所以,要先用文件形式确认这件事,谈判以后再说吧。”

他把话一停,日方的随员立刻分发给每个代表一份文书。分发完,陆奥又追加一句:“请在刚才发给各位的备忘录上写上书面回答。”

这份备忘录的内容如下:“在缔结媾和条约方面,日本皇帝陛下授予日本全权大臣一切权限。根据相互对等之原则,中方全权大臣是否也由清朝皇帝陛下授予了缔结媾和条约之一切权限?请以书面明确答复。”

对此,中方全权大臣不能当即作答,这天的谈判便结束了。

次日,2月2日,中方送来答复文书。其中写道:“中方全权大臣被授予为媾和会谈、签字、盖章之全权。至于各项条款,须以电报奏闻本国,请求敕旨,定期签署,然后将条约带回,经皇帝御览,批准后施行。”

“这怎么能称作全权?”日方以此为借口停止了谈判,并把责任推到中方身上。正如袁世凯所看穿的那样,日方企图再来一次凶猛的打击获得有利的地位后,再进行媾和谈判。

即使中国的全权委任书是完备的,陆奥宗光也会提出苛刻的条件,使谈判中断。不过,为了不驳居中调停的美国的面子,与其用盛气凌人的态度,不如借口中方手续不完备更好些。事态正是按日方的意愿进展的。

接受答复的当天,两国代表再次在广岛县政府会谈。伊藤首相演讲了一通,宣告停止谈判。

“两阁下的委任权极不完备,足以证明清政府尚无求和之诚意。”

这就是中止会谈的理由。

张荫桓大吃一惊。如果因意见不合,谈判决裂,无计可施,倒也算是完成了使命。可是,现在还未进入谈判阶段就停止,岂不是白来一趟?他恳求道:“委任书不够完备,我可以致电本国政府,授予完备的全权。务请设法促成会谈。”

这简直是哀求。对此,陆奥冷冷地回答:“我不愿同我拒绝过的人再进行谈判。”

中方代表们垂头丧气地站起来,准备离去。这时,伊藤首相叫住随员之一伍廷芳。

“伍先生,久违了,请留步。”

伊藤博文十年前去天津谈判时,伍廷芳是李鸿章的幕僚,见过几次面,可算是老相识。

伊藤首相向敌国代表的一个随员这么亲昵地打招呼,使会场的紧张空气顿时缓和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