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岳飞 堕落的天使(二)(第12/53页)

假如当时高宗能对岳飞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分,也许岳飞的未来就是另一个样子。遗憾的是,高宗无法摆脱宋朝历史性的政治缺陷,不仅对岳飞弃守泰州的行为未作处分,反而干脆让岳飞专事了一个时期的安内,剿抚叛乱。再假如岳飞从对叛乱给国家带来的重大危害中,能体会出高宗最大的心病及以此警示他的良苦用心,那岳飞的结局也会改写。

遗憾的是无法避免遗憾。在这之后的五年时间里,岳飞先后升任神武右军副统制、神武军副军统制、江南西路、舒州、蕲州制置使、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荆、襄、潭州制置使、湖北、京西宣抚使等要职,并加封太尉、少保,开府仪同三司。这里当然有高宗提拨年青后起,以平衡老将军权的用意,但从中也可看出他对岳飞的倚重及偏爱。如果说此时的高宗在岳飞身上犯了错误的话,那就是他把岳飞提拨得太快了。也太迁就了。而此时的岳飞则如乘东风,早已飘飘然忘乎所以了。

把这样两个人、两件事放在一起对比,目的并不是要贬低岳飞,否定他的“民族英雄”地位,而是要我们这个社会不要再玩已被严酷的历史证明只有百害而无一利的“高、大、全式英雄形象塑造法”,学会严肃的对待历史,对待历史人物,是则是之,非则非之。否则,就是典型的讳疾忌医,文过饰非!转自铁血

岳飞·张俊·罪淮西(十一)

邢卫华

岳飞之死的第二大罪状,就是“不救淮西”。

对此,史家要么是一笔带过,含含糊糊;要么是讳莫如深,避而不谈;要么是一口否定,不予立案。那么,这条罪状究竟成立不成立呢?

完全成立!

淮西之战,是宋、金真正实现和平前的最后一场大战。这次战役发生在宋高宗十五年,是上年金背盟攻宋屡遭重挫后,为了在谈判桌上挽回面子而发动的。《宋史·杨存中传》载:

“十一年(绍兴十一年,即高宗十五年)兀术耻顺昌之败,复谋来侵。诏大合兵于淮西以待之。于是存中(即杨沂中)以殿司兵三万卒戍淮。”转自铁血

可见,上年那场背盟的全面战争,对金打击最大、最痛的,并不是岳飞的郾城之战和兵进朱仙镇,而是刘锜的顺昌大捷。因此,作为主战派代表,并因此而把主和派全都杀光的金兀术,在发动攻宋战争后,自己却连遭大败,无论对内对外,脸面上都是说不过去的。此时,宋金双方坐下来重开和谈,显然金方的底气就虚了不少。虽然我们已不知道当时谈判的具体情况,但从金兀术再次发动战争上看,其目的也是显而易见且非常微妙的,无非就是为了给自己挽回一些面子而已。所以,这样的挽面子战争,就不会是象上年那样的全面战争,而只能是一个有限的局部战争,不管来势多么凶猛,充其量也不过一场大型战役的规模而已。这一点,大本营看得是非常准确的,故此才有高宗“诏大合兵于淮西以待之”之记。这在《宋史·刘锜传》中,也说得非常明白:

“十一年,兀术复签两河兵,谋再举。帝亦测知敌情,必不一挫遂已,乃诏大合兵于淮西以待之。”

而高宗所以要诏诸大帅齐聚淮西,目的也只有一个,就是在告诉金兀术——你不用瞎咋唬,我们早就知道你没信心,也没实力再打全面战争了,也就只能玩点这样的小把戏捞捞面子,但我们南宋再也不是十多年前那样的盗贼蜂起,山头林立,我行我素,一盘散沙了,而是政通人和,上下一心,雷厉风行,同仇敌忾,想打那就陪你打,想谈那就陪你谈,想玩什么咱就陪你玩什么!转自铁血

什么是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