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暗夜亡魂(第12/14页)

甚至连北洋都无法庇护他,洪述祖逃往青岛。

在国民党的枪口之下,没有人能够逃得过去。莫要说一个洪述祖,就在这一年,民国名记黄远庸,他撰写文章风格麻辣,逮到袁世凯就骂袁世凯,逮到国民党就骂国民党,结果遭到刺客刺杀,黄远庸当机立断,拔脚狂奔,一口气逃到了美国的旧金山,这才歇了脚,看前面有个卖馄饨的小摊,就走过去,坐下来喝口汤。就在这时,坐在他身后的一个客人,突然起身,掏枪:黄元庸,我代表人民,判处你死刑……砰的一枪,黄远庸已经魂丧他乡。

黄远庸被刺,同样也算到了袁世凯的脑壳上。直到60年后,国民党元老林森,才忽然想起来这事,说:黄远庸啊,啊,这个人是这么回事,他死的时候,我是国民党中美洲支部的部长,是孙文对我下令杀的,我将任务交给了手下刘北海,刘北海就在馄饨摊上,把黄远庸干掉了,然后再栽到了袁世凯头上。

也就是说,当时有能力,而且习惯于驱使刺客杀人的,不是别人,正是孙文本人。

在《孙中山集外集》第152页,有着孙文一篇关于暗杀的谈话,全文如下:

暗杀须顾当时革命之情形,与敌我两者损害孰甚。若以暗杀而阻我他种运动之进行,则虽歼敌之渠,亦为不值。敌之势力未破,其造恶者不过个人甲乙之更替,而我以党人之良缚之,其代价实不相当。唯与革命进行事机相应,是不至摇动我根本计划者,乃可行耳。

可见,孙文先生认为,杀掉独立记者黄远庸,是“乃可行耳”之事,此事究竟乃可行耳在什么地方呢?

正如我们的历史,袁世凯被扣上凶手的帽子长达60年,直到有人憋不住,自己说出来了为止。

那么,是不是还有谁,可以杀掉而栽赃到袁世凯的头上呢?

有没有这么一个人?

【14.进退两难之际】

为避免被孙文“乃可行耳”地杀掉,甚至信不过北洋的庇护,洪述祖逃入了青岛租界,并大声地为自己鸣冤。

洪述祖解释说,江苏都督程德全所公布的证据,全都是真的,绝对假不了。可问题是,他与应夔丞二人所谋议的是,如何阻止宋教仁迈向政权之路,并没有要求应夔丞杀宋教仁。

事实上,这桩案子还有一个大纰漏——但这个纰漏,后来被国民党人发现,又及时地补上了——以应夔丞在江湖上的身份地位,要想雇请他杀一个人,那得花多大数目的钱?同样,以应夔丞之精明,不拿到钱,岂有一个先替别人干活的道理?

应夔丞如果是接受了洪述祖的委托杀害宋教仁,那么至少也会收取数目不菲的预付款。是否曾有这么一笔款子从北洋流向应夔丞?应该不难查到。

事隔多年之后,国民党的解释是,应夔丞这人硬是缺心眼,他还没有收到钱,就迫不及待地替人家把活干了。

事实上,以惜阴堂赵凤昌之精明,应该不难看出这其中的破绽。但看出来又有什么用?赵凤昌徒有满腹智谋,手下却无兵可用,甚至连个刺客都雇不起,只能坐看事态向失控方向滑落。

1913年4月27日,黄兴致电袁世凯,说明宋教仁被刺案,不能由普通法庭审理的理由,因为本案的主使犯为内阁总理赵秉钧,即使是司法总长许世杰也没资格插手此案,不仅没资格插手,而且许世杰和赵秉钧等理应迅速辞职。

尴尬之际,洪述祖于5月3日,在青岛又发电鸣冤,曰:

……(国民党)欲借此案牵扯政府,挑动南北恶感,以实行其亡国灭种之政策……

洪述祖这个声明,力证无论是袁世凯还是赵秉钧,都与宋教仁被刺案没有关系。

国民党人假装没看到洪述祖的声明,于是年5月8日,上海地方检察厅根据原告律师的请求,票传赵秉钧、洪述祖到案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