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第2/2页)

以民族关系论,两汉、魏、晋之间,亦当画为一大界。自汉以前,为我族征服异族之世,自晋以后,则转为异族所征服矣。盖文明之范围,恒渐扩而大,而社会之病状,亦渐渍益深。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以社会组织论,浅演之群,本较文明之国为安和,所以不相敌者,则因其役物之力大薄之故。然役物之方,传播最易。野蛮之群,与文明之群遇,恒慕效如恐不及焉。及其文明程度,劣足与所谓文明之族相抗衡,则所用之器,利钝之别已微,而群体之中,安和与乖离迥判,而小可以胜大,寡可以敌众,弱可以为强矣。自五胡乱华以后,而沙陀突厥,而契丹,而女真,而蒙古,而满洲,相继入据中原,以少数治多数,皆是道也。侵掠之力,惟骑寇为强。春秋以前,我所遇者皆山戎,至战国始与骑寇遇,《先秦史》亦已言之。战国之世,我与骑寇争,尚不甚烈,秦以后则不然矣。秦、汉之世,盖我恃役物之力之优,以战胜异族,自晋以后,则因社会之病状日深,而转为异族所征服者也。故曰:以民族关系论,汉、晋之间,亦为史事一大界也。

【注释】

(1)社会组织当以新、汉之间为大界,民族关系两汉、魏、晋间为一大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