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肉(第11/33页)

宋国后来的另一次战争中发生的一件事最好地说明了君子交战的行为:宋国公子的对手箭上了弦,射出后没有射中,但宋国公子还没来得及搭箭,对方已经又搭上了一支箭。宋国公子大呼:“僭先匪待,小人之为也。”(也就是说不是君子)。对手遂停手等他射箭,结果被他一箭射死。

这些规矩适用于决斗或者勇士之间的仪式性对抗。这样的对决需要事先做好安排。用战车进行的战斗似乎是可以事先安排的。乌拉尔图对亚述下战书挑战;春秋时代的中国人鄙视突然袭击,打仗时通常事先派使者安排好时间和地点;他们还要求耕田时给战车留出行动的地方,有很多铭文记载需要在战斗前填满水井和灶坑,以便让战车通过。即使在现代战斗中,如果需要武器的较量,也得准备战场;关于战场上的某些行为,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如必须标明雷区。古时候,后勤方面的困难经常是难以逾越的,把一支军队运到另一支军队左近要费九牛二虎之力,连续一两天在同一个地方给一支军队供应膳食简直难于登天。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应该整平战场,使武士的战车得以行动自如。公元前331年,亚历山大大帝在底格里斯河附近的高加米拉战场大败波斯人。他的对手——波斯国王大流士——不仅在开战前把战场弄得平平整整,而且还开了3条战车用的“跑道”。还应指出,亚历山大的手下曾恳求他趁夜偷袭,但被亚历山大拒绝;理由是如果打输了,他会蒙羞;即使打赢了,也胜之不武。

当亚历山大骑着他的名驹布塞弗勒斯打败了大流士时,战车作战已经有了将近1500年的历史,并逐渐开始过时;只有处于文明世界边缘的人,如反抗罗马入侵的不列颠人,还仍然将其作为战争的利器。然而,尽管战车流行了这么多年,但是我们并不清楚地了解它的性质;古史学家就战车的用途各执一词。比如,顾立雅教授认为,战车在中国人的战斗中是一个“机动的制高点”,他还引用奥本海默(Openheim)、威尔逊(Wilson)和格特鲁德·史密斯(Gertrude Smith)几位教授的话,说战车在埃及用作指挥所,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希腊用作战场运输工具;另一方面,M·I·芬利(M.I.Finley)教授则认为,荷马把战车描述为去参加战斗的“出租车”,那是他自己那个时代的做法,而《伊利亚特》中的人物在他们的时代采用的作战方法是不同的。

芬利的意见很有道理。宫廷艺术可能会渲染胜利,也可能会以古物为象征借古颂今,但它的性质决定它不能有嘲讽之意。所以,当骑士阶层的思想和服饰在维多利亚时代再度流行时,绘画中的女王丈夫身着甲胄看起来很自然,但若是把希特勒画得跨马披甲就太荒谬可笑了。显然,埃及的法老、亚述的国王和波斯的皇帝不认为自己被描绘为从战车上用复合弓射箭有什么可笑。他们的宫廷艺术家也许夸张了主上在战斗中的表现,但如果这些大人物希望被表现为驭车箭手的话,就可以推断,从公元前1700年左右战车出现到约1000年后它让位于骑兵,御车射箭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赢得战争的主要手段。

前面已经说过,最初使用战车的武士的优势在于他突然间极大地提高了在战场上行动的速度,在于他的复合弓可以远距离致人死命,也在于他的文化把杀戮视为理所当然。所有这些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都逐渐销蚀。对一种新武器的熟悉并不会导致轻蔑,但会激发反措施。遭到战车攻击的民族自己也获得了战车;不驾车作战的人学会了专打敌人拉车的马,组成防战车的列阵,使用防箭的盾牌,利用崎岖的地形使战车无法驰骋。尽管如此,既然对敌的两军将领都认为驭车作战是大出风头的事,双方就一定有默契,务必使战车在战斗中有用武之地。我们已经看到,程式或仪式在人类关于作战方式的概念中根深蒂固,只是因为到了后来,打仗一定要分出你死我活,作战方才不再遵守程序和仪式,但战争并非从来是必须打得你死我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