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不打脸,那,打动物呢?(第2/5页)

扳指护具全戴好,弓的准星不能少。

弓箭手往一块儿凑,堆柴放火赶野兽。

四匹黄马驾着车,骖马如同方向舵。

司机开车不出错,开弓就把十环射

(这两句就是王良引的“不失其驰,舍矢如破”)。

马儿马儿叫萧萧,旗帜旗帜飘又飘。

步兵、车兵稳当当,山珍野味满厨房。

我王打猎正归来,兵丁人马好乖乖。

我王这人还OK,打猎没有白受累。

对《诗经》的解释历来一向众说纷纭,这首诗也不例外,不过大意还是差不太多的。这诗写的是天子狩猎,动静儿比较大,连玩儿带会见各路诸侯,顺便也练练队伍,有点儿像后来康熙在木兰围场搞的那套。

天子和诸侯的打猎活动可不像有人想象的那样仅仅是种娱乐,当然,即便仅仅就是娱乐,这娱乐也被赋予了深刻的政治意义。那时候的社会,《左传》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就是说国家最要紧的只有两件事:打仗和祭祀。而打猎既有为打仗练兵的意义,又有为祭祀准备祭品的意义,两件大事全沾边。草民们要是看见王公贵族们玩儿打猎玩儿得不亦乐乎,可千万别骂他们腐化堕落、只顾自己享乐而不管人民死活,要知道,人家那可不是玩儿,那是在忙工作——咱们来见识一下“革命还是猎狐射雁”。

如果从“革命”意义上说,按规矩,天子和诸侯在太平无事的时候一年打猎三次,打来的野味有三种用途:一是“为干豆”,这和豆子没关系,是说把野味做成肉干,类似于我们超市里卖的各种牛肉干,可人家的肉干更神圣些,是祭祀用的;二是“为宾客”,这就可以顾名思义了,是请客用的;三是“为充君庖厨”,就是进了国君的厨房了。

既然打猎是件如此神圣而重要的工作,那自然不能随便就打,是要讲究不少规矩的,这些规矩都是礼制的组成部分,王良所谓的开车要守的规矩便是指此而言。

嬖奚的打猎没有一点儿神圣性,纯属个人娱乐,但王良认为即便这样也不能坏了神圣的规矩。

王良所谓的规矩具体是哪些呢?首先是开车不能横冲直撞,得有个四平八稳的劲头,马蹄扬起的尘土不能大了。这就好像现代的跳水比赛,运动员入水的姿势再高难度,如果入水那一刻溅起的水花太大,那就要扣分的。射箭也不能见动物就射,别看一样是把野兽射死,可这里边有着上杀、次杀和下杀三个档次。上杀是古龙小说式的杀法,蓝光一闪,生死立现,小李飞刀一刀穿心,动物还没看清人的动作呢,突然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的影子在心脏的位置竟然有一个小小的圆点透着阳光,动物想:这是怎么回事?而在神经系统还没来得及把痛觉传到大脑的时候,动物就已经死了。这种被“上杀”的动物是等级最高的,肉质最好,可以被做成肉干用作祭祀。中杀是说一箭没有正中心脏,动物挣扎了一阵才死,所以肉质就差了些,不能被做成肉干用作祭祀了,只能退而求其次,给客人们来吃。下杀是金庸和梁羽生小说式的杀法,人来一招“荡箭式”,动物招架一招“飞龙在天”,人再仔细一看,对手是只野猪,连忙变招,来了个“破猪式”,野猪玩儿了一手“见龙在田”避了开去,双方你来我往,大战三百合,终于,降龙十八掌挡不住独孤九箭,野猪中了一箭。野猪见势不好,连忙点中伤口附近的几处穴位止住流血,施展凌波微步落荒而逃。人一看野猪逃得太快,恐怕追赶不及,忙从怀中摸出一支蛇焰箭来,射上天空。远处还有几个打猎的人,一见东方天空有蛇焰箭的信号,知道是同门求援,赶紧施展轻功赶了过去。那野猪跑啊跑,心想:我是受伤晕倒然后被美女救活呢,还是跌落悬崖找一本武功秘籍重新修炼呢?可野猪跑了两个小时,既没遇到美女,也没遇到悬崖。野猪急了,退而求其次:难道连神秘黑衣蒙面人也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