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泛论子学时代(第5/6页)

五 【古代著述体裁】

上文谓欲看中国哲学进步之迹,吾人第一须将各时代之材料,归之于各时代;以某人之说话,归之于某人。(第一章第十节)此固为理想的办法,但讲上古哲学史,则行之颇有困难。譬如执此标准以分别普通所认为春秋战国时代之书籍,则如《列子》乃魏晋时人所著,须以之代表魏晋一部分人之思想。此固吾人所认为伪书,应将其移后者。不过即吾人所认为真书,如《墨子》、《庄子》等,固可归之于上古时代,然现在《墨子》、《庄子》书中之思想,何部分果真为墨子、庄子个人所有,则颇难断定。关于此点,吾人不可不明古代著述之体裁。章实斋曰:

……诸子思以其学易天下。固将以其所谓道者争天下之莫可加,而语言文字,未尝私其所出也。……辑其言行,不必尽其身所论述者,管仲之述其身死后事,韩非之载其李斯驳议是也。《庄子》、《让王》、《渔父》之篇,苏氏谓之伪托;非伪托也,为庄氏之学者所附益耳。《晏氏春秋》,柳氏以为墨者之言;非以晏子为墨,好墨学者述晏子事以名其书,犹孟子之《告子》、《万章》,名其篇也。……诸子之奋起,由于道术既裂,而各以聪明才力之所偏,每有得于大道之一端,而遂欲以之易天下。其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故将推衍其学术,而传之其徒焉。苟足显其术而立其宗,而援述于前,与附衍于后者,未尝分居立言之功也。《文史通义·言公上》,《章氏遗书》卷四页五)

此言仍不免有理想化古代之嫌,不过其所述古人著述之体裁,则似合事实。盖古人之历史观念及“著作者”之观念不明,故现在所有题为战国以前某某子之书,原非必谓系某某子所亲手写成。其中“援述于前,与附衍于后者”,在古固视为不必分,在今则多似为不能分也。[5]故现在所有多数题为战国以前某某子之书,当视为某某子一派之书,不当视为某某子一人之书。如现在题曰《墨子》、《庄子》之书,当视为墨学丛书及庄学丛书,不当视为一人之著作。近人对于此等书籍,固已试加分析之功,如《墨子》中之《经》及《经说》,可认为非墨子本人之言,然即《天志》、《尚同》诸篇,其“援述于前,与附衍于后者”,果可绝对的分别乎?此哲学史述上古时代诸家之学说,意但谓上古时代有此学说,有此思想系统,至此系统果为代表此系统之人之一人所立,抑或曾经其“后世”修正补充,则不敢必定也。

古代哲学,大部即在旧所谓诸子之学之内。故在中国哲学史中,上古时代可谓为子学时代。此时代之诸子,司马谈将其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史记·太史公自序》)名为家者,以诸子皆以私人讲学故也。刘歆则于六家之外,又加农、纵横、杂、小说四家,共为十家。曰:“其可观者,九家而已。”(《汉书·艺文志》)然即此九家,亦有与哲学无关者。今择其与哲学有关者,就其发生之先后,依次论之。


[1] 战国以前所为私人著述,本非必本人亲手所写,详本章第五节。

[2] 胡适之先生论老、孔以前之时势,归结于:“政治那样黑暗,社会那样纷乱,贫富那样不均,民生那样困苦。有了这种形势,自然会生出种种思想的反动。”(《中国哲学史大纲》,页四二)此种形势在中国史中几于无代无之,对于古代哲学之发生,虽不必无关系,要不能引以说明古代哲学之特殊情形。梁任公先生所论是矣。然梁先生所举“当注意”各事,亦多为后世所通有者,兹均不及之。(参看《梁任公学术讲演集》第一辑,页十一、十六。)

[3] 关于秦皇李斯焚书之事,其所焚之范围及焚书之用意,现在史家尚无定论。然即秦皇李斯果真欲尽灭当时学说,“以愚黔首”,如传统的说法,然自秦下焚书令至汉兵入关,不过数年之间,尽灭当时学说,事实上亦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