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孔子以前及其同时之宗教的哲学的思想(第3/7页)

楚灭陈。晋侯问于史赵曰:“陈其遂亡乎?”对曰:“未也。……陈,颛顼之族也。岁在鹑火,是以卒灭,陈将如之。今在析水之津,犹将复由。”(《左传》卷二十二页三)

又昭公九年:

夏四月,陈灾。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陈,水属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故曰五十二年。”(《左传》卷二十二页四至五)

又昭公十年:

春,王正月,有星出于婺女。郑裨灶言于子产曰:“七月戊子,晋君将死。”(《左传》卷二十二页六)

又昭公十五年:

春,将禘于武公,戒百官。梓慎曰:“禘之日,其有咎乎!吾见赤黑之祲,非祭祥也,丧氛也,其在莅事乎?”(《左传》卷二十三页十一)

又昭公十七年:

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郑裨灶言于子产曰:“……若我用瓘斝玉瓒,郑必不火。”(《左传》卷二十三页十八至十九)

又昭公十八年:

春王二月,乙卯,周毛得杀毛伯过而代之。苌弘曰:“毛得必亡,是昆吾(昆吾侈恶积熟,以乙卯日与桀同诛。)稔之日也。……”(《左传》卷二十四页一)

又昭公三十二年:

夏,吴伐越。……史墨曰:“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吴乎?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左传》卷二十六页十四)

就此所引观之,史赵、裨灶、梓慎、申须、苌弘、史墨,皆即天然现象,及其他“天之道”以预测人事。其所用之术,有显然为“天文”者,有似杂“历谱”、“五行”者。要之所谓“天文”、“历谱”、“五行”,皆注意于所谓“天人之际”,以为“天道”人事,互相影响。以后所谓阴阳五行家,皆即此推衍,于中古哲学史中,有甚大势力。

三 【天】

于百神之外,又有天、帝。《尚书·汤誓》云:

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致天之罚。(《尚书》卷四,《四部丛刊》本,页一)

在不足一百五十字之演说辞中,言天至于三次。《诗·商颂》云: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古帝命武汤。……方命厥后,……受命不殆,……殷受命咸宜。……(《玄鸟》,《诗》卷二十,《四部丛刊》本,页十二至十三)

在不满百字之颂辞中,而言天、帝,及受命至于五次。《国语》云:

虢公梦在庙,有神人面白毛虎爪执钺立于西阿。公惧而走。神曰:“无走。帝命曰:‘使晋袭于尔门。’”公拜稽首,觉,使史嚚占之。对曰:“如君之言,则蓐收也,天之刑神也,天事官成。”(《晋语二》,《国语》卷八页五至六)

《诗》、《书》、《左传》、《国语》中,言天、帝之处甚多,多指有人格的上帝。兹不能具引。据史嚚之言,则天与神之关系,可以概见。大约上帝为至高无上之权威,亦设官任职。诸神地位权力,次于上帝,而服从之。此正中国一般平民之宗教的信仰,盖在古而已然者也。

在中国文字中,所谓天有五义:曰物质之天,即与地相对之天。曰主宰之天,即所谓皇天上帝,有人格的天、帝。曰运命之天,乃指人生中吾人所无奈何者,如孟子所谓“若夫成功则天也”之天是也。曰自然之天,乃指自然之运行,如《荀子·天论篇》所说之天是也。曰义理之天,乃谓宇宙之最高原理,如《中庸》所说“天命之为性”之天是也。《诗》、《书》、《左传》、《国语》中所谓之天,除指物质之天外,似皆指主宰之天。《论语》中孔子所说之天,亦皆主宰之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