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2章 复仇之义(下)(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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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城风起云涌,长乐宫中却一片平静。

“要是不让人说话,寡人开临漳学宫意义何在?还不如直接一纸禁令严禁学术,焚毁诗书杂学,万马齐喑好了。”

日居殿内,当太子恒有些着急地来询问此事时,却见赵无恤仍旧在不慌不忙地处理其他事情,只是淡淡地说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寡人可不做周幽王。有时候,民间积累的愤懑需要适当泄洪,反正邺城人针对的是大理寺这次的判决,而不是法律本身,更不是赵国公室,邓析都还能撑得住,汝急什么?”

“可是……”太子从小到大都深受律法熏陶,这次的事件上,他是站在大理寺一边的,但是照眼下的发展,众口铄金起来,只怕大理寺也撑不住,强行宣判,更是会造成百姓失望,人心不满。

他放下简书,抬起头笑道:“且看接下来的风浪会如何吹吧,真理越辩越明,这次民情与律法相冲突,看上去是一次大危机,其实也是在邺城乃至于整个赵国普及法律的好机会。要知道,学宫之中,可不止一种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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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封复仇案之后的第七日,公羊高等人如同往日一样,站在漳水边的广场上向路过的士人阐述伍封复仇一事的合理性。

建立十多年后,学宫已经从草创走向了成熟,除了被赵侯大为推崇的“自然格物之学”和“工匠之学”“名法之学”外,也有其他学派茁壮成长。在子张、曾参等人进入学宫后,孔门儒家便在漳水之畔生根发芽,曾参后来随赵操去了琅琊,但子张却在这里留了下来,他试图将孔门的理念和赵国提倡的东西加以结合。

不过子张氏之儒还没混出名堂,反倒乘着这次伍封复仇案,公羊高这个孔门后辈手持他的“大复仇”理论强势崛起。因为这种观念和赵人慷慨悲歌的性格切合,一时间风头无二,哪怕不是儒家的追随者,也会对这种观念有很强的认同感,毕竟不管是哪里人,家族长辈的对他们的耳提面命便是:血亲之仇不可不报。

然而今日在公羊高面前聚集的人却没有往日多,因为在与他们相隔不远的地方,一位年轻学子,也默不作声地在石板上,用浆糊将几大张写满黑字的粗糙黄纸张贴上去。

“《复仇议》?”

看着那纸上的大标题,再一读后面的内容,便可以知道,这人是和公羊高唱反调的。

“小子西门豹,才识学浅,但对伍封复仇一案,却有些与公羊高不同的见解。”

昔日的城郊孩童西门豹已经长大成人,进入临漳学宫就学,他虽然年轻,却并不怯场,在人群聚集起来后,开始阐述自己的看法。

名法之学的反击,开始了……

……

“孔丘说,枕着武器,伺机报仇,是为人子女的孝义,公羊高将此事视为真理。诚然,为父母复仇杀死仇人,这的确是自古以来的规矩。然而,如今赵国早已不是三代那种以口头言辞为法,以氏族家规为律的时代了,国法就铸在大理寺门口的大鼎上供人查阅,但凡有冤屈,国法都会主持正义,而不必私下报复。”

“依据赵律,杀人者应当伏罪,此乃赵国法规,无论是邺城还是郡县,执法均不能两样。伍封为报父仇而杀人,固然情有可原,但若因为所谓孝义,便认定伍封无罪,以此废止国家刑法,并作为处理类似案件之准则,赵国必定会多灾多难。须知,人人皆有儿女,儿女皆有父母,若在街巷上因小事起了冲突,杀人性命,事后却以敬爱父母为借口推脱罪责,而律法不能加以惩处,恶行便会肆无忌惮地萌生。因孝义而妨害公法,真心正存良善的人不会做这种事,用公法迁就私情,邦国就会陷入混乱。”

“圣贤君主开始做一件事,必定考虑到其的后果,君上既然以法治国,大理寺便不容舆情逼压。依小子所见,大理应当严格执行国法,按照刑律处置伍封,万万不能使其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