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1章 论道(第3/3页)

“这就是百分之十了,会不会高了些?”

明朝的商税和地税一样,都是三十税一,在很多税卡其实连这个数字也收不到。当然,这是官面上的税制,实际上税卡还是很肥的,特别是宦官把挂的税卡,他们损公肥私,反正官税就那么点,收或不收都不打紧,皇帝也不会把商税收取太过当真,因为官员会批评政府与民争利,残苛百姓。

张佳木冷哼一声,道:“原德,又要和我争商税一事了?”

其实当时士大夫的考虑也不能说是全错,因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薄弱,很多事情是兴一事就坏一事。

比如商税,中央征十文,一个县一百多衙役加上一千多帮闲,就能把这个税收到一百文以上。

所以中央税制规定的越低,百姓受到的伤害就要相应的低一些。

这也是儒家统治的无可耐何之处,低效统治就只能从实际的情形出发,而不是从需要出发。

“得看看新吏治下,实在的情形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