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原 二、姜之地望(第2/2页)

扬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楚。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甫。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蒲。彼其之子,不与我戍许。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如此看来,申、甫、许在一块儿。许之称至今未改,申又可知其后来在谢,则申许吕之地望大致可知了。《郑语》,史伯曰:“当成周者,南有申吕。”可知《汉书·地理志》“南阳郡县故申伯国”,《水经注》“宛西吕城,四岳受封于吕”诸说,当不误。

然姜之大原实在许谢迤西大山所谓“九州”之中。《郑语》:“谢西之九州何如?”可知谢西之域名九州。《左传》昭四年:“四岳、三涂、阳城、大室、荆山、中南,九州之险也。”杜注,三涂在陆浑县南(今嵩县);阳城在阳城县(今登封县)东北;大室在河南阳城县西北;荆山在新城沶乡县(今湖北郧阳一带与河南之界)南;中南在始平武功县(今武功县)西。然则九州志区域正是现在豫西渭南群山中,四岳亦在此九州内,并非岱宗等四山。

又据上文所引,《左传》襄十四年姜戎一段,知九州之一名瓜州,其地邻秦,其人为姜姓,其类则戎。虽则为戎,不失其为四岳之后。四岳之后,有文物之大国齐,又有戎者,可以女真为例。建州女真征服中夏之后,所谓满洲八旗者尽染华风,而在混同江上之女真部落,至今日仍保其渔猎生活,不与文化之数。但借此可知姜本西戎,与周密迩,又为姻戚,惟并不是中国。

姜之原不在诸夏,又可以《吕刑》为证。《吕刑》虽列《周书》,但在先秦文籍今存者众,仅有《墨子》印它。若儒家书中引《吕刑》者,只有汉博士所作之《孝经》与记而已。《吕刑》全篇祖述南方神话,全无一字及宗周之典。其篇首曰:“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诘四方。”《史记》云:“甫侯言于王。”郑云:“吕侯受王命,入为三公。”这都是讲不通的话。“吕命王”到底不能解作“王命吕”。如以命为吕王之号,如周昭王之类,便“文从字顺”了,篇中王曰便是吕王曰了。吕称王并见于彝器,吕王作大姬壶,其辞云,“吕王作大姬尊壶,其永宝用享”(见《愙斋集古录》第十四)。可知吕称王本有实物为证。吕在周代竟称王,所谈又是些外国话,则姜之原始不是诸夏,可谓信而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