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卫所制度之崩溃(第5/5页)

至嘉靖时法令愈严,有株累数十家,勾摄经数十年者,丁口已尽,犹移复纷纭不已。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二《勾军可罢》条说:

南都各卫军在街者,余尝于送表日见之,尪羸饥疫,色可怜,与老稚不胜衣甲者居其大半。平居以壮仪卫,备国容犹不足,脱有事而责其效一臂力,何可得哉?其原繇尺籍,皆系祖军,死则必其子孙或族人充之,非盲瞽废疾,未有不编于伍者。又户绝,必清勾,勾军多不乐轻去其乡,中道辄逃匿。比至,又往往不耐水土而病且死,以故勾军无虚岁,而什伍日亏。且勾军之害最大,勾军之文至邑,一户而株累数十户不止,此勾者至卫所,官识又以需索困苦之,故不病且死,亦多以苦需索而荒。

卫军已逃亡的,“勾军无虚岁,而什伍日亏”。未逃亡或不能逃亡的,却连“平居以壮仪卫,备国容犹不足”。这是卫所制度崩溃后的现象。同时这崩溃的因素,又早已孕育在卫所制度初建立的那天。

关于卫所制度崩溃的其他原因,及屯田之破坏等,另详专文。

原载南京《中央日报·史学》第三期 193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