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自救变法在百日内无疾而终(第15/19页)

而一个简单方便的切入点就是他们的根本利益——权利。

个人有个人的权利,称作私权。由个人结合而成的公民群体也有权利——民权。政府有政府的权利——公权。社会是人民和政府之间的一个缓冲地带,也可以看做民权的一部分。

对于权利来说,第一步是形成权利捍卫意识,也就是要明白权利的正常性,生而为人,有权这是正常的,必须要捍卫。不仅要捍卫自己的权利,也要捍卫别人的权利,所谓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也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不仅要捍卫私权和民权,也要捍卫政府的公权。

而第二步更难,那就是厘清和严守权利的正当性——权利的边界。当我们说到权利的边界的时候往往会去责难政府,因为他们伸手太长管得太多,而在管的过程中去获取额外的利益,最常见的现象是公权往往打着民权的旗号来事实上侵犯民权,这当然是需要反思和批评的。

但是作为现代公民,也应该反思个人权利的边界。专制王朝的统治造成的一个结果是当私权遇到私权的时候,人们往往只把自己的私权自动扩大,不尊重他人的私权。常见的现象就是我是他老爸、老师或者老公老婆,便可以心安理得去侵犯儿子、弟子或者儿子他妈他爸的私权,以忠孝观念或者情感来绑架私权,由此形成恶性循环,一代传一代。

而私权遇到公权之时,却又往往自动回缩。好民不跟官斗,见官自动降三分,这又是一代传一代。

物质准备是最重要的准备,在我看来,这是一切问题的核心,它无比的强大,它能推动现代公民意识的培育和建立,也能够理顺人民、社会和政府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界定这三者权利的边界,甚至几乎能让一切问题迎刃而解。所谓物质准备,对于个人来说就是让大家都发财,去实现财务自由,而对于社会来说就是建立现代经济——真正的市场经济。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指资源分配基本公平,大家创业、发财的机会基本均等,人们不会因为他的出生地、家庭背景不同而得到的资源和机会不同。不是有些人可以不劳而获,而另一部分拼死累活,最后收获那么一点点。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来自民间,不是政府去主导经济行为,甚至去制造经济规律。

所谓市场经济,绝不是只有官富而民穷,也绝不是只有少数人富而大部分人穷,因为少数人的富,一定是建立在大部分人都还比较贫穷的基础上,这就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

好了,为什么说物质准备是如此之重要,我们是可以拿清国的那个“好邻居”来举个例子的。

在我们的印象中,明治维新最成功的地方在于政改(议会、宪法),其实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成功的经济改革基础上的。事实上明治维新最成功的改革是在于经济领域,明治维新一开始也是从经济领域所做的改革,只是方式和方向与清国不同。

跟清国一样,出于抵御西方侵略者的需要,日本一开始也是从引进军工技术开始经济改革,但是,政府并不惧怕民间掌握这些所谓“高精尖”的技术,更不垄断这些技术,而是从一开始就决定要依靠整个国民的力量,将技术和资源推广到民间中小企业,通过法律扶植民间中小企业发展。甚至国家在建成一些国有大型企业后,会以很低的价格卖给民间企业家,由民间参与国产化的设计和研发,比如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著名的日本跨国企业(比如三菱),它们的前身都是日本军工国企。

这样的结果是:带来了民间经济的兴起和活跃,全民走向共富,因为有经济行为作为联系纽带,整个社会上的人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服务,彼此需要,也相互制衡。在强大的民间经济对政治的诉求之下,1881年,睦仁发布诏书,承诺推行宪法,实行宪政,并在八年后(1889年)成功颁布宪法和推行宪政,第二年召开第一届国会,成功地实现了政治体制改革——此时距离明治维新(1868年)开始已经有21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