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下透明(第11/13页)

可是不清丈土地,又怎么知道它们的面积和产出呢?就算让百姓自行申报,也得有个参考吧?

朝廷用了一个巧妙的民间土法来估算。这法子原来在金华地区盛行,以产量来估田亩。割麦子的时候,三捻为一把,每二百四十捻或八十把折为一石。每六十束稻草,则为一担谷。拿这个经验公式推算,肥田每亩收谷四担,瘠田两担,可以从产量粗略推算出土地面积。

这个经验公式适用于江南地区,北方物候不同,算法也有所不同。比如说有一个姓王的秀才在山东诸城推行的叫折亩法:具体做法是设定一个基准单位,叫作税亩,好地一亩顶一税亩,次一点的地,两亩顶一税亩,再次的地,三亩才折一亩。通过这种做法,尽量让税赋公平一点。后来到了明中后期,折亩法被发扬光大,通行全国,不过那就是后话了。

无论是金华的经验公式,还是诸城的折亩法,都是折中之举。朝廷无法核田,又要保证税收正常运作,只好采取这种粗疏的权宜之计。

朱元璋退的这一步,非常重要。

不清丈土地,百姓的抵触情绪会减轻很多。朱元璋抓大放小,先把户帖给推行下去。他甚至还主动下诏,鼓励垦荒,说新开发的土地不予起科。

百姓一听,好啊!旧田地官府现在不追究,新田地还不用征税,那还不多干点?元末抛荒的大量田地,在这个时期被重新垦殖,生产力迅速恢复。

至于户帖,官府说什么咱能填什么,反正是免费的。

老百姓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却不知道朱元璋的算计更长远。

他们不明白,户帖的真正功能,是把居民禁锢在原地。只要人锁住了,朝廷想挖出藏匿的田地,还不是一句话的事?他们现在开垦的隐田越多,未来朝廷可以征税的田地就越多。

比如到了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下旨宣布:“陕西、河南、山东、北平等布政司及凤阳、淮安、扬州、庐州等府民间田土许尽力开垦,有司毋得起科。”听起来不错,从洪武十三年开始垦荒的土地可以不用交税。但再仔细一想,不对啊,很多人从洪武四年开始就开垦土地了,洪武四年到洪武十三年期间的新田,可就这么被国家算进赋税了。

缓行一步的好处还不止于此。

经过户帖推广这一场全国大普查的洗礼,朱元璋锻炼出了一大批精通计算又深谙基层内情的官吏。他们具备了清丈土地的能力以及丰富的地方行政经验,技术层面不存在障碍。

朱元璋这一招以退为进,既缓解了基层情绪,又推行了政策,还锻炼了队伍,为以后埋下伏笔,可谓前后勾连,一举数得。这般手段,真是面面俱到。

等到洪武十四年——恰好是户帖推行十周年,国家卷土重来,百姓们惊讶地发现,他们身负户帖之枷,面对虎狼之吏,已经没办法像洪武元年那样再玩小动作了。

真应了那句话,税收可能会迟到,但从不缺席。

咱们再说回那份户帖里的第二个问题。

林荣一的家庭地址,是嘉兴府嘉兴县零宿乡二十三都宿字圩民户。

注意这个“民”字,指的是林荣一全家的户籍类型,是“民户”。在其他几份流传下来的户帖里,我们还能看到“军户”“匠户”等分类。

等一等,匠户、军户那些乱七八糟的,不是元代的职业户制吗?大明洪武二年确实搞过一个“原报抄籍”,但那不过是维稳的权宜之计,怎么洪武四年的新户籍里,还有这种鬼东西?

元代的这个职业户制,是一种历史大倒退。本来在宋代,因为经济发展迅猛,户口设计趋向于宽松流动。比如“客户”是没有常产的户籍,但如果一个佃农赚到钱买了田产,就可以“复造”户籍,从“客户”转为有常产的“主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