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古代法律精神的丧失以及查士丁尼立法的矛盾(第2/2页)

君主很少会愿意屈尊成为臣民的老师,但查士丁尼在这方面真可说是实至名归。在他的指示之下,一个繁复而又琐碎的系统被简化为包含基本学理的论文。在形形色色的罗马法教学课本之中[73],盖乌斯编纂的《法学概要》[74]无论是在东部还是西部都最常见,可以从运用的状况中看出作者的声望。皇家委员会成员、特里波尼安、狄奥菲卢斯和多罗修斯负责内容的挑选工作。安东尼王朝的自由和纯真,被一个堕落时代极其粗鄙的材料所掩盖。罗马、君士坦丁堡和贝里图斯的年轻人,可以用这本书继续深入研究《御法集》和《民法汇编》,对于历史学家、哲学家和行政官员来说,都是极其宝贵的读物和参考资料。查士丁尼的《法学初步》(公元533年11月21日)分为4卷,按照非常合理的方式排出相关的章节:(一)人;(二)物;(三)行为;(四)个人的过失,包括刑事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