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官场上的较量,玩的就是谋略(第5/16页)

纵使冯道不算英雄,然而他一生经四朝淘洗,相位依旧,无论天下有何是是非非,如何变化莫测,他都稳坐钓鱼台。如果没有一定的手腕,是没办法做到的。

司马光为何极力反对王安石变法

宋神宗赵顼在位年间,宋王朝出现严重的内在危机。国家亟待改革,这时王安石顺势而为,让宋王朝迅速掀起了熙宁变法的改革之风。而此时的司马光正值青年,在欧阳修的推荐下晋升为翰林学士兼御史中丞,在改革风中本可以做一番事业,但是他却与王安石站在了截然不同的立场。王安石的变法,激进革新,忽略了一些传统固有的情况,几乎颠覆了赵氏王朝祖宗留下来的所有治国规矩,但在司马光看来:“先王之法,不可变也。”

站在百姓的角度,司马光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变法理应减轻农民负担,但是王安石变法中的许多政策反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使他们的生活更加困苦。许多贪官污吏利用变法,趁机搜刮地皮,私下做尽坏事。一时间变法大失民心,百姓怨声载道。

王、马二人的争执,就从此处开始。王安石认为变法可增加财政收入,减少农民负担,因为善理财者,可以使“民不加赋而国用足”。但司马光却认为:“天地间物产总有一个定数,不在民,便在官,所谓的善理财只不过是盘剥百姓罢了。”言下之意就是王安石非但没有减少民之负担,反而加重了民众的困苦。

司马光这样说也是有根有据的。首先,我们必须要了解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以及其运行机制。在经济方面,施行方田均税法、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军事上施行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科举选材方面,施行太学三舍法、贡举法。撇开其他政策不谈,单一个“市易法”,就足以表明王安石变法的不足之处。

熙宁五年(1072)三月,国家颁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资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的目的。

乍看“市易法”很像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可是却与宏观调控大不相同。宏观调控管理市场,国家本身是不参与经营的,只是平抑物价。但“市易司”从事的却是买卖生意,这其中自然牵涉到利益问题。“市易司”虽然不能像商人奇货可居一样牟取暴利,但是为了盈利,在收购和发放时就会有回扣的问题存在。“市易司”本来作为国家机构存在,如今却打上了商业垄断组织的标签,商人们为了能从“市易司”那里获得收益,就必须贿赂司中官员。如此一来二去,市易司产生了大量的贪官污吏,百姓不仅得不到实惠,反而更加受到政府的剥削。官方经商,竟成了祸国殃民之举。

“市易法”刚出台没多久,苏轼就曾上书王安石,并陈述了以上弊端,许多官员也对变法颇有微词,司马光也在其中。但王安石非但不听,还以“人言不足恤,天变不足畏,祖宗之法不足守”为由,令近臣蔡京等人将神宗挡在了变法的舆论之外,屏蔽了朝内上下反对的呼声。

王安石变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实施中却有不周全的地方。不过司马光的反对,也有其刻板的一面。在司马光看来,治理天下就好比对待房子,坏了就加以修整,不是严重毁坏就不用重新建造。改革要稳妥,因为“重建房子,非得有良匠优材,而今二者都没有,要拆旧屋建新房的话,恐怕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了”。司马光的这些观点未免迂腐,但这也是时代和社会给士大夫的心理束缚,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