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空中作战(第3/7页)

对于航空部队用于纯防御目的,这种观点我们只要想到敌人的独立空军为了取得有效的战果,将采取集中进攻这一点(它也一定会这样做),就应当清楚防御部队至少应和敌人独立空军的空战队实力相当。要想有效地保护被敌人空军威胁的所有区域,防御实力至少等于敌方空军战斗机实力乘以需要保护的目标数量,这样一个消极的成果,比敌人为获得积极成果而付出的人力物力却要大得多。这就清楚地表明,只有进攻才是人力物力作用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更节省更明智的做法。

结论是,对于这种规模的空中战争,局部防空的效果是有限的,为这种目的付出的人力物力也违反了战争经济性原则。

因此,空中作战只有进攻,不能采取防御。在承受敌人对我们进攻的同时,要努力调动人力物力对敌人发动更猛烈的进攻,这也是指导空中作战发展的一条基本原则。

空中作战的发展

如果只把空军看作是陆海军的辅助工具,一旦战争爆发就不会有真正的空中作战,即使有一些大小规模的空战,也都从属于陆战或海战了。只有具备了飞机、人员等战斗实体,且已训练成了一支有效的战斗队伍才能形成真正的空中作战。

第一个拥有独立空军的国家,在其他国家效仿它之前,在军事地位上是占绝对优势的,因为它拥有一支真正威力巨大的进攻部队,而其他国家仅仅依靠的是一些航空辅助手段。为了建立各国之间的军事平衡,其他国家无疑将向它学习。

为了了解空战的发展,我们考虑两种情况:拥有独立空军的A国与没有这种空军B国之间的战争,各自拥有独立空军的两国之间的战争。

一支独立空军必须永远处于备战状态,否则就丧失了它90%的功效。它的速度应该是,任何时候,不论它的作战基地分散得多远,它必须在几小时内沿线集中准备作战。如果分散在全国的民用航空也是空军组织的一部分,那么它们也要能以最快速度与空军集中在一起。总之,独立空军的组织应是有制度和后勤保障的,一旦发生战争,它便能立即开始行动。

现在我们讨论一下第一种情况。A国独立空军开始进攻,要在B国准备过程中将其征服。假定B国迅速动用了它全部军事航空,它只有驱逐机和轰炸机能参加战斗,其他飞机只能配合陆海军作战。很明显,B国的驱逐机部队是阻止不了A国独立空军的。假定A国空军有足够的空战队,它将重创B国驱逐机部队,这样A国空军将破坏B国航空战队、维修和生产中心,迅速夺得制空权。

一旦夺得了制空权,A国的空战队自然不再是单纯保护轰炸队,它将在轰炸时压制高射炮的火力,轰炸敌人部队集中点、供应列车、乘车或步兵纵队等。如果能制造出强大的改装设备,这些空战队就能迅速成长为一流的轰炸队。因此,只要夺得了制空权,A国空战队将没有任何危险地在敌方领土攻击,以最快速度征服对方。

A国空军轰炸铁路、车站、居民点、军需供应站和其他重要目标,就可以阻挠B国陆军的动员活动。它轰炸海军基地、兵工厂、油库、锚泊战舰和商用港口,就可以阻挠B国海军的有效活动。它轰炸最重要的居民中心,就可以使全国陷入恐慌,迅速摧毁B国的精神和物质抵抗。

上述情况不是夸大其词的描述,只要看看意大利的地图,设想自己是它的邻国独立空军的司令就可以了。他的空军每天可以摧毁50处半径250米的区域,思考一下要多少天可以实现上述目标?还要意识到,在航空飞速发展的时期,即使这支队伍隔天出去行动,每天也将有1000架飞机,也仅需要数千人加以掌控就可以了,这样大家就可得出自己的结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