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第4/6页)

(我想我的父亲肯定没有听说过这个理论。)“法律禁止学校体罚学生。”他继续着,“只有一个小州,特拉华州,才将鞭刑视为合乎法律的法庭判决,而且这种惩罚只和几种犯罪有关,很少实际运用。它被视为‘残忍的、不同寻常的惩罚’。”

杜波司的声音变大了。“我不理解为什么禁止‘残忍的、不同寻常的惩罚’。一个法官的目的必须是仁慈的,但他作出的判决却应该使罪犯感受痛苦,不然惩罚又从何谈起。疼痛是几百万年的进化给我们造就的基本机制,它能在我们的生存受到威胁时向我们发出警告。社会为什么拒绝使用这么完美的生存机制呢?那个时期充斥着蒙昧的伪心理学。”

“至于‘不同寻常’,惩罚必须是不同寻常的,否则便起不到作用。”他用他的残肢向另外一个男孩一指,“如果一条小狗每个小时都会挨一次打,会怎么样?”

“嗯……小狗可能会发疯!”

“有可能。可以肯定的是,它什么都学不到。这个学校的校长上一次体罚学生是什么时候?”

“嗯,我说不准。好像两年前吧,那个被打的孩子——”

“不必再说了。够长了。它意味着这种惩罚不同寻常,于是非常有用,可以阻止错误的发生,可以教导学生。现在我们再说那些年轻的罪犯。当小孩子时可能从来没有挨过打,犯罪之后肯定不会遭鞭打。通常的程序是:第一次违法,给予警告:骂一顿而已,通常不会立案;几次违法之后,监禁,但是延期执行,给这个年轻人缓刑。一个男孩在最终受到惩罚之前可能会被捕多次,几次被判有罪,最后只是一关了之,跟其他犯罪分子待在一起,从他们那儿学到更多的犯罪手段。如果监禁期内没惹出大麻烦,他还可以逃过这种过于温和的惩戒手段的大部分,他能得到缓刑,用那时的行话来说就是假释。

“这个难以置信的程序可以一直延续好几年,与此同时,他的犯罪频率和邪恶程度都加大了,却不会受到惩罚,除了条件舒适的监禁以外。随后,突然间,通常是到了法律规定的十八岁成年生日,这个所谓的‘青少年违法者’成了一个成年罪犯——有时仅仅几个星期或是几个月之后就在死囚室里等着执行,因为犯下了谋杀的重罪。你——”

他又把我挑了出来。“假如你只是责骂你的小狗,从来没有惩罚过它,让它继续在屋子里随地便溺……偶尔把它关在外面一次,但是很快又把它放了进来,只警告它不要再犯错误。随后有一天,你发现它已经是只成年狗了,却仍然没有教养。于是,你拿出一把枪,把它打死了。你有何感想?”

“那是我听过的最荒唐的养狗方法。”

“我同意。也可能指养育孩子。这是谁的错?”

“嗯……我猜,是我的。”

“再次同意,我不像你,连猜都不用猜。”

“杜波司先生,”一个女孩突然开口,“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在小孩子欠揍时不打他一顿?对于犯了错的年纪较大的那些,为什么不用皮带抽一顿?——这才是他们不会忘记的教训!我是说,那些干了很坏的坏事的人。为什么不呢?”

“我不知道。”他冷冷地说,“我只知道,有些方法经过了时间的考验,能向年轻人灌输社会道德,教会他们尊重法律。但蒙昧的伪科学阶层却拒绝接受那些方法,那些人自称‘社会工作者’或‘儿童心理学家’。我们所说的方法他们显然觉得太简单了,因为人人能作,只要拿出训练小狗时的耐心和决心就行了。有时我真怀疑他们心里暗自很喜欢天下大乱——但这种可能性不大。”

“但是——老天!”那个女孩回答道,“我并不比其他孩子更喜欢挨打,但只要有必要,我的妈妈就会动手。我在学校惟一一次被责打的当天,我在家又挨了一顿——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从来没敢想过被押解到一个法官前,被判处鞭刑。只要你遵纪守法,这种事就不会发生在你身上。我不觉得我们的社会体系有什么问题,比担心生命安全、不敢到外头去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