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英镑(第3/12页)

“他们要是回来,我一定告诉他们,可是我估计他们是不会回来的。他们说你在一个钟头之内会到这儿来打听什么事情,叫我务必告诉你,一切不成问题,他们会准时回来等你。”

于是我只好打消原意,离开那儿。究竟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呀!我简直要发疯了。他们会“准时”回来。那是什么意思?啊,也许那封信会说明一切吧,我简直把它忘了;于是把信拿出来看。

信上是这样说的:

你是个聪明和诚实的人,这可以从你的面貌上看得出的。我们猜想你很穷,而且是个异乡人。信里装着一笔款。这是借给你的,期限是三十天,不要利息,期满时到这里来交代。我拿你打了个赌。如果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委任权之内获得任何职务——

这是说,凡是你能够证明自己确实熟悉和胜任的职务,无论什么都可以。

没有签名,没有地址,没有日期。

好家伙,这下子可惹上麻烦了!你现在是知道了这以前的原委的,可是我当时并不知道。那对我简直是个深不可测的、一团漆黑的谜。我丝毫不明白他们玩的是什么把戏,也不知道究竟是有意害我,还是好心帮忙。于是我到公园里去,坐下来想把这个谜猜透,并且考虑我应该怎么办才好。

过了一个钟头,我的推理终于形成了下面这样一个判断。

也许那两个人对我怀着好意,也许他们怀着恶意,那是无法断定的——

随它去吧。他们是耍了一个花招,或者玩了一个诡计,或是做了一个实验,反正总是这么回事,内容究竟怎样,无从判断——随它去吧。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究竟是怎么赌的,无法猜透——

也随它去吧。不能断定的部分就是这样解决了。这个问题的其余部分却是明显的、不成问题的,可以算是确实无疑的。如果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张钞票存入它的主人账上,他们是会照办的,因为他们认识他,虽然我还不知道他是谁;可是他们会问我是怎么把它弄到手的,我要是照实告诉他们,他们自然会把我送入游民收容所,如果我撒一下谎,他们就会把我关到牢里去。假如我打算拿这张钞票到任何地方去存入银行,或是拿它去抵押借款,那也会引起同样的结果。所以无论我是否情愿,我不得不随时随地把这个绝大的负担带在身边,直到那两个人回来的时候。它对我是毫无用处的,就像一把灰那么无用,然而我必须一面把它好好保管起来,仔细看守着,一面行乞度日。即便我打算把它白送给别人,那也送不掉,因为无论是老实的公民或是拦路行劫的强盗都绝不肯接受它,或是跟它打什么交道。那两兄弟是安全的。即便我把钞票丢掉了,或是把它烧了,他们还是安然无事,因为他们可以叫银行止兑,银行就会让他们恢复主权;可是同时我却不得不受一个月的活罪,既无工资,又无利益——

除非我帮人家赢得那场赌博(不管赌的是什么),获得人家答应给我的那个职位。我当然是愿意得到那个职位的,像他们那种人,在他们的委任权之内的职务是很值得一干的。

于是我就翻来覆去地想着那个职位。我的愿望开始飞腾起来。无疑的,薪金一定很多。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以后我就万事如意了。因此顷刻之间,我就觉得兴高采烈。这时候我又在街上溜达了。一眼看到一个服装店,我起了一阵强烈的欲望,很想扔掉这身褴褛的衣服,让自己重新穿得像个样子。我制得起新衣服吗?不行,我除了那一百万镑而外,什么也没有。所以我只好强迫着自己走开。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又溜回来了。那种诱惑无情地折磨着我。在那一场激烈的斗争之中,我一定是已经在那家服装店门口来回走了五六次。最后我还是屈服了,我不得不如此。我问他们有没有做得不合身、被顾客拒绝接受的衣服。我所问的那个人一声不响,只向另外一个人点点头。我向他所指的那个人走过去,他也是一声不响,只点点头把我交代给另外一个人。我向那个人走过去,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