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第4/4页)

每次复审,都必须有录问官录问。录问官不能驳正冤假错案则要受罚。当然,复审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北宋时原则上规定为三次,三次复审结果相同而犯人仍不服的,司法机构一般不再受理。(《两宋文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