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从大理到泸沽湖(第5/6页)

  落水村已经是一片式样大致相同的楼房。大多为两层,用水泥也用木头。院落很宽敞。主人食宿住卧只占少量房间,更多的房间是作为家庭旅社接待游客的,而且有宽敞明亮的餐厅,销售各类风味的饭菜,晚上的篝火晚会在一座宽大的院庭里举行,已经不是传统那种随意自如的自娱自乐的方式,而是经过艺术家指导、编排的规范化表演了,为赚取游人钞票的纯商业化演出,男女村民演员的服装也很精美而讲究。据说,当晚演出结束,游人带着异样风情的回味离去,所有参与演出的人员现场分酬,绝不过夜也不拖欠,完全公开化,也就避免了矛盾和意见。据我乘坐的那条猪槽船的女船主介绍,村民分为ab两组,划船和演出隔一周轮换一次,游人的多少决定着收入的丰薄,天气和季节是最主要的制约因素,全凭运气了。为来自世界各地和国内游客服务的旅游商业,成为落水村人致富的始料不及的机遇。作为怀着猎奇探访心理的我,看到群山环抱的湛蓝湛蓝的高原之湖,看到黝黑强健的摩梭男女,自然是一种预期的心理满足。然而也不无欠缺和隐忧。山脚下和湖岸边的商业区和娱乐区,包围着落水村,豪华酒店简陋歌厅里的流行歌曲和陪女的嬉笑声连同洗脚水倾泻出来,原始的纯粹的母系家庭能否坚守久远。我又矛盾得很,落水村的摩梭人有无必要坚守那种古有的习俗。摩梭人独有的歌舞成为纯商品化的致富途径,我也在赞赏与遗憾的矛盾中难以抉择。唯一可以作出判断的一件事,湖边已形成很宽的浑浊的污染带,再不能往湖心地带扩展了;把一个纯洁不染纤尘的高原湖泊弄成一湖脏水,那是无须点示后果的最愚蠢的作孽。

  火塘·花楼

  终于走进一间摩梭人日常起居的屋子。这是我昨夜歇住的家庭旅社的主人家的住屋。房主人叫达巴,丰满的身材,很镇静,镇静到与她后来自报的还属于年轻人范畴的年龄不太相称。果然,她已经在深圳这样中国最现代的城市里生活工作过两年了,见过大世面也见过比较洋的世面了。她上身穿着有花纹图案的毛衣,坐在火塘边向我和同行的作家朋友介绍摩梭人的风俗和家庭结构,很镇静。

  火塘是房子的核心。家庭成员商协家政家务的活动就在火塘周围。家庭成员依长幼辈分在火塘边有一个相对固定的位置。火塘靠近木质背墙。背墙根下火塘两边,摆置着有软垫的木板,从火塘最近到最远端的位置次序,是舅舅们按年龄长幼依次排定的。火塘旁边还散摆着不少圆形墩子,是家庭其余成员随意坐的。包括孩子的父亲,他到这里来表达对孩子的关爱之情,可以坐在火塘边,却不能坐到舅舅坐的上首木板上。火塘左边的圆木叠垒起来的木头墙上,嵌着一张床,那是这个家庭主持家政的家长的卧铺,神秘而又神圣,偌大的屋子里,只有这一铺住处。家长通常是这个家庭里年龄最长的女性,在火塘边主持一年之初的计划预算和年终总结,家庭随时要安排处理的一切内政和外交,由舅舅们和女儿各抒意见,最后由家长作出决断,走婚的父亲是不能参与的,也就没有说长论短的资格。

  有资格坐在火塘左右两边属于上首位置的木板上的成年男性,承担田地里的主要劳作,无私地供养着姊妹们生育的孩子,作为舅舅的身份,承担着父亲的责任。孩子的亲生父亲,在他们的家庭里同样抚养他们的姊妹生育的孩子。人们习惯说这是单亲家庭,兄弟姊妹终身生活在同一个火塘周围。姊妹们到成年后,每人有一间花楼,夜里等待亲爱的夫君来走婚;成年男子在这个家庭里只有坐火塘的尊贵位置,而没有资格安铺下榻,晚上必须走出屋院到相亲相爱的女子的花楼里共度良宵。女性的花楼是除了走婚的男子之外的任何人不得涉足的。我们之中有人向达巴打问她的花楼,笑而不语。达巴转移话题说,她曾到深圳的民族村作过摩梭人的歌舞表演,有两年多时间,还是觉得泸沽湖边的家乡更适宜自己,况且落水村因为近年间的旅游热而增添了收益的渠道,决意回来了。达巴坦率地告诉我们,她已完成走婚,有一个正在哺乳的女儿,“孩子的爸爸很帅,他25岁。”达巴特意注重地解释,外面的人传说摩梭人走婚很随便,误传了。青年男女经过暗恋到热恋,一旦确定走婚关系,就会固定下来;一旦有孩子出生,虽不能尽父亲抚养孩子的责任,却可以随时走到女方的火塘边,表达对孩子的爱怜和关心,也可以和家人聊天和交流。这种关系也是村人几乎共知的,一旦发生变异,会受到众人的不齿和轻视,很难再去找到新的走婚对象。我就很清醒地感觉到,这是一种依凛然的道德维系的婚姻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