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回到有他的城(第10/11页)

陆子晨皱着眉,烦躁地点燃一支烟,墨眸看着淡淡的烟云渐渐出神。

“老陆,跟你表白的女同学这么多,你就真的一个都不喜欢?”贾万辉的手里拿着篮球,在操场上一脸羡慕地问他。

他看了看树荫下那一抹熟悉的倩影,说:“我有喜欢的人。”

想了想,他又补了一句:“很喜欢的人。”

“你居然有喜欢的人?还很喜欢的人?咱们学校的吗?哪班的?我认识吗?”

贾万辉一连问了五个问题表示他的惊讶,又问了一句最关键的:“准备什么时候表白?”

他笑了笑,说:“我很喜欢一段话,如果你爱一个人,不是下课给她买买水,不是短信发来发去,也不是周末一起出来唱唱歌、聊聊天、吃吃饭,而是勤奋学习,做一个优秀的人。因为以后的以后,可能还会有别的人爱她,而你要做的就是把别人比下去。所以,还不是表白的时候。”

一旁听着他们聊天的林泽枫用手机照相功能东拍西拍,眼角的余光望着树荫下的那一抹倩影,漫不经心地说:“只怕时间等不及你优秀,等你优秀了想表白的时候,也许她已经成为别人的女朋友,甚至是别人的新娘了。”

陆子晨果断地摇了摇头,自信地说:“她是喜欢我的,只是她是个笨丫头,自己都不知道。所以,假如她是风筝,那线在我的手里,无论她飞得多高多远,只要我一拽,她就会回来。”

陆子晨回过神来,熄灭烟蒂,丢在茶几上的烟灰缸里,无比自嘲地笑出一抹弧度。

那时年少轻狂的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在他和沈以念谈了四年恋爱后,沈以念成为在他手里断了线的风筝,飞去巴黎,变成林泽枫的新娘。

“我和她之间,还能有什么想法可言?只是……”陆子晨顿了顿,目光苍凉,继续说,“当你将爱与恨两种极致的情感都运用到同一个人身上时,你就不可能再平静地面对她了……”

出门前,沈以念特意喝了姚思雯煲的醒酒汤,都已经中午了,坐在办公室里的她还是头疼不已。在跟总部汇报完这边婚纱店的情况后,沈以念就趴在办公桌上休息。

韩姗敲了敲沈以念办公室敞开的门,说了句“以念姐,有人找你”后,就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沈以念无精打采地抬起头,狐疑地看着眼前年纪约有二十七八岁的男人,一米八几的修长身形穿着黑色衬衫和牛仔裤,染着亚麻色的头发,英俊的脸上还带着几丝痞气。还没等她说什么,他就走了进来,兀自坐在沙发上。

“您好,找我有什么事吗?”沈以念打起精神,绕出办公桌走到他旁边的沙发前问道。

“我是秦宇。”

沈以念更加困惑地看着他,他一讲话,痞中带了些雅,她问:“我们认识?”

秦宇难以捉摸的神情紧锁着沈以念秀丽的脸,看了会儿,才开口说:“不认识,不过你昨晚吐了我一身。”说着,他将手里的手提袋放到沈以念的面前,“这就是昨晚被你吐脏了的衬衫。”

沈以念往袋子里看了看,那件散发着怪味的衬衫,惹得她干呕了声。

隐约记得她昨晚好像确实吐了一个人一身,她白皙的脸泛起难为情的红,说:“实在不好意思,我给你拿去干洗,或者赔你一件新的吧。”

“洗了吧,我有时间再过来拿。”秦宇说完来意,起身走了出去。

沈以念觉得莫名其妙,忽然想起什么,忙跟了出去,看着秦宇的背影问:“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秦宇停住脚步,转过头,挑了眉梢看着她。

“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工作?”沈以念肯定,她不会在喝醉的情况下还能准确地说出自己工作的地方。

“杂志,你本人比杂志上漂亮。”秦宇赞美了句,在几个店员眉飞色舞的偷瞄之下,头也不回地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