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进程(第2/14页)

我们家有大大的、屋顶高高的房间,装着墨绿色百叶窗。百叶帘拉下、挡住太阳的时候,我常喜欢晃着脑袋,捕捉从孔穴和缝隙里透进的光线。我喜欢看的另一样东西是烟囱的污渍,不管旧的还是新的,我可以把它们想象成各种动物、人脸,甚至远方的城市。我给两个儿子讲这个,他们的爸爸丹·凯西说:“瞧,你们妈妈家里穷透了,他们连电视都买不起,只好在天花板上弄出这些污渍—你们的妈妈只有天花板上的污渍可看!”他素来喜欢取笑我以贫穷为荣的想法。

父亲很老的时候,我发觉他并不怎么介意人们尝试新做法—比如说吧,我的离婚—他更介意的是他们编出各种新理由来作解释。

谢天谢地,他无须知道嬉皮士公社那类事。

“主可从来没想这样。”他常这么感叹。在绣线菊灌木丛后头,和老人之家的其他老人们围坐在漫长昏暗的走廊里,他会感叹,主可从来没想要人们骑着摩托车或雪地摩托车在乡下乱闯。还有主可从来没想要护士们的制服变成长裤。护士们对此毫不介意。她们管他叫“帅哥”,还告诉我他是一个真正的老甜心,一个真正虔诚的老绅士。她们对他那头浓密乌发惊叹不已,他一直到死都是一头密发。她们给他洗头发,梳得漂漂亮亮的,趁还湿着,用她们的手指给它绕出波浪。

有时,尽管她们百般照料,他还是有点闷闷不乐。他想回家。他担心母牛啊,篱笆啊,还操心谁来起床生火的问题。偶尔也会有个把刻薄的瞬间—不过非常少见。一次我进门时,他带着敌意,轻蔑地瞥我一眼,说:“这会儿你膝盖上的皮还没全磨掉啊,真叫我意外。”

我笑了。我问:“为啥?擦地板吗?”

“做祈祷嘛!”他唾弃般道。

他搞不清自己是在和谁说话。

我不记得母亲的头发除了白色以外还有过什么别的颜色。母亲二十出头时头发就白了,而且一缕年轻时的头发都不曾保留—它曾经是棕色的。我常常缠着她告诉我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棕色。

“深色的。”

“是像布伦特,还是像多莉?”它们是我们家的两匹工作马,组成一支马队。

“我说不清。那又不是马毛。”

“是像巧克力吗?”

“有点吧。”

“它变白了,你不难过吗?”

“没有,我很高兴。”

“为什么?”

“我很高兴我头发的颜色不再跟我爸爸一样了。”

恨始终是一种罪过,母亲告诉过我。记住这个。你灵魂里的一滴仇恨,会扩散开来毁掉所有色彩,就像白牛奶里的一滴黑墨水。我被这个震住了,挺想做个试验来着,但我知道不能浪费牛奶。

我记得所有这些事情。关于我从未见过的人的各种事情,都知道或者听说了。我取名尤菲米亚,这曾是我母亲的母亲的名字。一个可怕的名字,现如今没人叫这个了。在家里他们叫我菲米,不过,我工作后,自己改名叫费玛[1]。我丈夫,丹·凯西,就管我叫费玛。多年后,我离了婚,某次在夏姆洛克饭店的酒吧,我正要出门,一个男人问我:“费玛,我一直想问你来着,你到底为什么有名呢?”

“不知道啊,”我告诉他,“我也不清楚,莫非是因为我会浪费时间跟你这样的傻瓜讨论?”

之后我想过彻底换个名字,诸如琼之类的,可除非我从这里搬走,否则如何能做到呢?

1947年夏,我十二岁,帮着母亲给楼下一间闲置的卧室贴墙纸。母亲的妹妹贝瑞尔要来看我们。两姐妹已多年未见面。她们的母亲去世后,她们的父亲很快就再婚了。他带着新老婆和小女儿贝瑞尔搬到明尼阿波利斯,然后是西雅图。母亲不愿跟他们走。她留在他们之前一直住着的拉姆塞镇上,在一对没孩子的邻居夫妇家寄宿。她和贝瑞尔长大后只见过一两面。贝瑞尔住在加利福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