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记 巴陵野老:盗官记(第7/31页)

“只要你有钱。”会计主任肯定地回答。

张牧之听到官场这么污糟,很吃惊,但是却大笑起来。

不用说,秘书师爷和会计主任辛辛苦苦刮地皮刮来的和临走时偷来的钱财和鸦片烟,全部被没收了。王家宾的老婆和孩子倒得到活命,还意外地得到了足够回省城的路费,赶忙下山逃命去了。对那些抬滑竿的和挑夫加倍地发了路费,也叫他们下山走了。秘书师爷和会计主任真的得到了路条,但不是用墨写的,是张牧之用血写的,他们进鬼门关报到去了,活该!

“老子也去买个县官来当一下。”张牧之从会计主任口里得到灵感,忽然异想天开起来。一个江洋大盗居然想要去当县太爷,你们听起来,未免太奇特了吧?你们大张着嘴巴,看着我干什么?

其实我看并不见得有什么奇特。我倒想反问你们一句:为什么一个强盗就不能去当县太爷?我看,县太爷比强盗还不如,比强盗还强盗,还坏十倍百倍哩。不,简直不能比的。你莫看他们穿上衮衮官服,坐在挂着“正大光明”匾的大堂上,神气得很,其实是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都是头顶上长疮,脚板心流脓,坏透了的家伙。有个秀才形容他们是:“一身猪、狗、熊,两眼官、势、钱,三技吹、拍、捧,四维礼、义、廉(无耻),”一点不差。他们对老百姓就是公开地抢,公开地杀,抓拿骗吃,无恶不作,到头来还硬要老百姓给他们送万民伞,立德政碑。无耻之极!他们有哪一点比强盗好呢?

我在这里不是发牢骚,不过是说了实话。至低限度我碰到过的县太爷,没有一个比张牧之这个江洋大盗好。事实就是这样。

张牧之从来说话算数的,在他那个“王国”里,他说的话就是决定。而且当他和他的兄弟伙一说他的想法,大家也同意了。什么想法?前头我说过了,张牧之平生有一个大仇人,就是住在县城里的外号叫黄天棒的黄大老爷。他一家死尽了,就是这个他没有见过面的黄天棒干的坏事。他发了誓,死也要进城去报这个仇。兄弟伙听他这么一说,谁不同意呢?而且简直为张牧之这个强盗进城去当县太爷的想法着了迷了。

在他们的脑子里,本来只能想象得出,那些地主老爷和他们的少爷才有资格去当官,才有资格去坐大堂。只要老爷一声令下,两旁凶神恶煞似的差狗子们大声吆喝,跟着就是扁担一样的刑杖,打到他们这些普通农民的屁股上来了。坐在大老爷旁边那个文书师爷已经写好了判词,无论什么样的判词,他们只有在那上面画十字或者按拇指印的分了。他们怎么能够想象得出来,就是和他们这些泥巴脚杆一样的张牧之,忽然很威严地坐在县衙门的大堂上,他们这些泥巴脚杆就站在两边厢,也拿着扁担。张牧之忽然一声叫喊:“带黄天棒上来!”他们就一路传话传下去:“带黄天棒上来!”于是他们平常痛恨之至的黄天棒被狠夹着推上大堂来,头也不敢抬地跪在张牧之的公案前。于是也被按在地上,在他屁股上噼噼叭叭地打起板子来,随他鬼哭神嚎,也不饶他……哈哈,这是多么叫人痛快的事,多么令人神往的事!现在,他们的头头张牧之说:“我们也去买个县太爷来当一当。”想象不到的痛快事情就要实现了。就是为这个要付出砍头的代价,也是值得的!因此他们一致拥护他们的头头的这个勇敢的决定,就这么“一致通过”了。

但是马上就出现一个问题。到县城去买个县太爷的一切开销,是毫无问题的,就把他们刚才从秘书师爷和会计主任那里没收来的这笔不义之财中抽出一部分来,也就够了。问题是哪个能去办这个买官的事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用钱去买了个县太爷来,可是他们肚子里都没有一点墨水,没有一个能够摇笔杆子的师爷,这怎么行呢?至少要写告示、看状子嘛。这个师爷又到哪里去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