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第9/12页)

美貌妇人此后再未出现,郭氏夫妇猜测她定是某个大家小姐,被男人骗了身子,于是找了个穷乡僻壤将私生儿子当作包袱给丢了。

希冀和幻想不能当饭吃,为了已被折磨的痴痴傻傻的薛娘子,丧门星和狗杂种小小年纪就摸去了镇上做苦工。因为样貌委实太过标志,丧门星还得忍耐那些癖好古怪的镇上恶霸。

拼死拼活做了两三年,好不容易攒下些钱,正当他们打算把薛娘子接到镇上去住时,一日偶然,他们在山脚下小溪旁救了个奄奄一息的江湖客。

本来狗杂种是不想多管闲事的,少年的心肠已然冷硬,当年他母亲帮过那么多人,何曾有一个怜悯过他们孤儿寡母。

但丧门星却说那江湖客身上配饰华贵,定然出身不凡,若救活了他们能领些赏,说不定还能得些别的机缘,若死了就刮干净他身上的财物。

狗杂种向来唯丧门星的话是从,自然同意。

两个少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那江湖客弄醒,谁知江湖客只说了两句话就蹬腿死了。

“大,大公子?你怎么在这儿?!”重伤高烧的江湖客全不清醒,“大公子你是千金之躯,赶,赶紧回去,别叫北宸那帮狗崽子们抓住了,不然神教必然震动啊!”

——就是这两句话,改变了两个少年的一生。

北宸六派名震寰宇,是天下武林正道的魁首,两个少年在镇上做工时曾听说过他们的故事。那是一个衣香鬓影的神妙世界,飞天御剑,快意恩仇,与他们所处的贫苦偏僻判若云泥。

丧门星异常机敏,从这短短两句话中他推断出几个信息。

首先,有一位‘大公子’与自己生的一模一样;

其次,那位‘大公子’地位十分尊贵,一旦出事,‘神教’就会震动;

还有,‘大公子’是与北宸六派敌对的势力。

丧门星忍下对贵重财物的贪欲,硬是分文未动这江湖客的身上之物,反而将这尸首一路背到下游,顺着护城河流到小镇边上,尸首被义庄收敛。

很快,镇上就来了一群气势惊人的灰衣面具人,他们从义庄中带走了那具尸首,还赏了义庄上下一大堆银子。

丧门星立刻去问相熟的义庄杂工,得知那群人采买干粮衣物时曾提到,要回幽冥篁道——那正是魔教所在之地。

丧门星心中顿时生出一股激动,当即打算去瀚海山脉看看。

狗杂种觉得,就凭一个濒死之人的两句话,就要去那传说中妖魔遍地的魔教总坛着实太凶险了,于是苦苦劝说丧门星不要冲动。

丧门星这才吐露,他其实对两三岁之前的事还有些记忆。

他模模糊糊记得有个与自己一般大小的孩童,他们吃饭有人喂,哭了有人哄,精致的虎头鞋上镶了大大的珠子,头顶有悬挂下来闪亮的银色铃铛,屋檐下的美玉风铃叮叮咚咚。在宽大柔软的床上打闹玩耍,不小心翻滚下来时会有一群人抢着过来抱他们……

“无论如何,我要去看看!死了也罢,白跑一趟也罢,我一定要去试试!我不能一辈子烂死在这穷乡僻壤!”衣衫褴褛的高瘦少年语气坚定,泥污尘土也掩盖不了他惊人的俊美。

狗杂种只有同意的份。

“福宝,等我回来,给你和干娘盖大房子,穿绫罗绸缎,天天鸡鸭鱼肉!”

这是丧门星走前的最后一句话。

这一走,就是三年。

烛火渐暗,慕清晏起身换了一支粗油蜡烛。

“走的时候正扬哥还不到十五岁,瀚海山脉路远迢迢,他身上也没几个钱,也不知怎么摸过去的。”薛有福叹息,“后来我问过正扬哥,他却什么都没说。他再不像小时候,对我无话不说啦——正扬哥在你们那儿过的好么?”

慕清晏没有回答,反而问道:“三年后他回来时,就把全村人都杀了?”